林依晨日前上中国大陸節目,聲稱「我是成都人,我爺爺是成都」,一石激起千層浪。林依晨的政大老師朱立熙更憤然割席,發文表示從未教過「成都人」學生。
昨天林依晨出席公開活動,終於為最近的風波解畫,說:「成都、台北、宜蘭是我祖父母、外祖父母還有我自己成長的地方,沒有這些地方、這些人,就沒有現在的我,請大家理解。」
一句「我是成都人」,引起眾多台灣人口誅筆伐,同時也有人為林依晨護航,覺得「認祖歸宗」沒有問題,雙方爭論不休,似乎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我則覺得,此事若從一個香港人的角度去看,或能帶出一些新觀點。
我在英殖香港出生長大,記得從前學校手冊填寫個人資料,必有「籍貫」一欄,以我們所理解,就是填寫父祖輩或父系某個先祖的原籍,而不是自己出生長大的地方。自小我就被教導我的「籍貫」是「廣東順德」,儘管我對這個「故鄉」毫無概念,也沒有一絲感情。
1997年後,新一代香港人是否仍須在入學時填寫「籍貫」,我不清楚,但對於我那輩或之前的港人來說,這應該是人所共有的經驗。因此,有時認識新朋友,尤其是早年南遷的老一輩,他們間中也會問:「你邊度人?」(你是哪裏的人?)我就知道他們問的是籍貫,很自然便答「順德人」。
以上這類對答在香港很常見,通常不帶政治意味,在我也不代表身分認同。在這種文化背景下,假設劉德華或陳奕迅的爺爺是成都人,那他們說「我是成都人」就很順理成章了(因為他們的籍貫確是成都),正如現在仍有很多香港人會說自己是「潮州人」、「福建人」等——即使這些人未必會自稱「中国人」。
如果林依晨是香港藝人,相信沒有多少人覺得一句「我是成都人」會有問題,因為這是大家司空見慣的「籍貫」,她只是陳述事實而已。但如果林依晨是香港藝人,她根本等不到自稱「成都人」就已經跌下神壇,被香港人鞭撻得體無完膚了,因為林依晨之前曾到新疆,拍了一系列中共大外宣照片,還無視新疆人接受「再教育」的苦況,說出以下這種風涼話:
「非常興奮!新疆一直是我很想去的地方,完完全全被大自然包圍的感覺,超級放鬆和療癒。」
「當地人簡單樂天而不過度索求的生活方式,讓我滿欣賞的,就只是簡單過好每一天,和家人朋友好好在一起,真的是很美好的一件事(⋯⋯)」
說自己是成都人也好,北京人也罷,那是個人籍貫或身分認同問題,公眾其實是無權置喙的。但人權問題關乎公義,藝人若利用自身影響力助紂為虐,為暴政塗脂抹粉,任何有良知的人都應該鳴鼓攻之,根本無需理會當事人是否「成都人」。
我忽然想到:若林依晨沒有多嘴自認「成都人」,而是一直自稱「宜蘭人」或「台北人」,那麼她早前「美化新疆」的舉動會否被輕輕放下,而她也可以安然無恙繼續做「零負評女神」呢?我希望答案是「不會」。一個社會若只關心某人是否「自己人」,而非着重思考某個行為的善惡對錯,那不是好現象。
在我看來,林依晨自認「成都人」不是重點,重點是她有意無意當上中共認知作戰的一隻棋子,由她到新疆擺拍的一刻開始,已成為「不夠善良的他們」了——相比起自認「成都人」,「說好新疆故事」才更加真實地反映了林依晨屬於哪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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