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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國安省公寓租客擾鄰居 業主需共同承擔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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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安省公寓管理審裁處裁定租客和業主,對租客入住期間對鄰居的「滋擾及破壞行為」,需共同承擔責任,需賠償18,239.60加元,當中業主負責其中的8,551.50加元。裁決指出業主「沒有採取任何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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