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內瓦消息)6月20日,人權觀察、國際特赦組織、國際人權服務社和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發佈聯合聲明,敦促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福爾克·圖爾克(Volker Türk)應該公開中國政府及人權高專辦為解決新疆人權狀況所採取的最新舉措。同時,人權組織也發佈了人權高專辦於2022年發佈的新疆報告的一系列翻譯版本。
人權高專辦於2022年的評估報告得出結論稱,新疆地區的侵犯人權行為「可能構成國際罪行,特別是危害人類罪」。但人權事務高級專員未對其辦事處記錄到的暴行罪(atrocity crimes)進行後續公開報告,這可能會削弱受害者和幸存者對人權高專辦的信任。與此同時,聯合國成員國需要採取更加堅定的行動來打擊有罪不罰的現象。
「聯合國人權高專辦報告的發佈是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時刻,凸顯了在新疆侵犯人權狀況的嚴重性。」人權觀察亞洲部主任伊萊恩·皮爾森(Elaine Pearson)表示。「現在,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應該充分利用這份報告,改善新疆維吾爾族和其他突厥族穆斯林的情況。」
2023年8月,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的發言人表示新疆的情況「仍然令人擔憂」,並強調2022年8月發佈的評估報告「明確指出了問責的必要。無論是在公開還是雙邊場合,我們都繼續堅持這一點。」2024年3月,人權事務高級專員曾敦促中國政府落實其辦事處和其他聯合國機構的建議,包括2022年評估報告中的建議。
在2024年6月18日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開幕致詞中,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表示他「持續」與中國政府「就一系列人權問題進行接觸」,包括「引發嚴重關切的新疆地區」。他對香港一系列國家安全法和一些引發關切的個案表達了擔憂,並對被任意拘留的中國人權捍衛者黃雪琴和王建兵(未提及其名)被判刑的情況予以譴責。然而,他沒有具體說明與中國政府接觸的情況,也沒有就新疆的情況提供實質的後續更新,或提供其辦事處關於報告建議實施情況的評估。近兩年過去了,高級專員及其辦事處有必要提供相關的詳細信息,公開他們為了防止並問責危害人類罪和其他侵犯人權行為所做的努力。
自2022年8月評估報告發佈以來,中國政府繼續任意監禁數十萬維吾爾族人,並在其針對該地區的鎮壓行動中,抹去維吾爾族人的身份表達。2024年5月31日,北京當局在普遍定期審議中拒絕了近30項關於維吾爾地區的建議,並且仍未落實眾多聯合國人權專家和委員會(包括「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提出的數十項建議。
「尤為重要的是,人權高專辦應確保對新疆報告採取適當的後續行動,特別是在我們迎來報告發佈兩週年之際,」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全球倡導主任祖姆雷塔·阿爾金(Zumretay Arkin)表示。「這是高級專員向全世界展示聯合國能夠有效應對暴行罪的關鍵機會。國際社會絕不能忽視這種有罪不罰的現象。」
人權組織一再呼籲高級專員及其辦事處向國際社會公開簡報新疆報告,並採取具體行動跟進建議,促進對中國的任何國際罪行和其他嚴重侵犯人權行為的問責。他們還敦促人權理事會的各成員國採取早該實施的舉措,啓動全面的獨立國際調查。聯合國專家於2020年6月、2022年6月和2022年9月已經三度發出類似的呼籲。
儘管在2022年10月,中國議題幾乎成功地被正式列入聯合國最高人權機構的議程中,但卻鮮有進一步的後續行動。
「對於數百萬尋求正義的維吾爾族受害者,以及世界各地堅信即使是強權也必須受到問責的人來說,聯合國的新疆報告是一個不可否認的里程碑。」國際人權服務社中國項目經理拉斐爾·維亞納·戴維德(Raphael Viana David)表示。「儘管北京當局努力抹黑新疆報告,但該報告及其建議為維吾爾地區有意義的人權變革指明瞭前進的道路。」
為了紀念這份具有里程碑意義的2022年新疆報告發佈兩週年,人權觀察、國際特赦組織、國際人權服務社和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於6月20日聯合發佈了該報告的非官方翻譯版本,包括其餘五種聯合國語言:阿拉伯語、中文、法語、俄語和西班牙語。這些翻譯版本(中文版請見下方鏈接)的發佈旨在促進包容性、擴大對中國侵犯人權行為的討論,並促進跨區域的後續行動。
自2018年以來,人權觀察、國際特赦組織、國際人權服務社和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一直在努力倡導人權理事會及其他聯合國機構記錄並回應中國日益增加的暴行罪證據,並在全球範圍內傳播這些證據。
6月20日,人權觀察、國際特赦組織、國際人權服務社和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在聯合國舉辦了一個邊會,討論在中國普遍定期審議報告獲得通過的背景下,解決和推進對中國侵犯人權行為問責所需的後續行動。這次會議也向各國、民間社會、媒體和其他聯合國行為體展示了聯合國新疆報告的非正式翻譯版本,並討論了對後續行動的建議。
「我們敦促人權理事會的成員國優先考慮原則,」國際特赦組織中國事務總監莎拉·布魯克斯(Sarah Brooks)表示。「新疆報告發佈的兩週年應當成為推動建立一個獨立國際機制的契機,以此監測、報告和調查那些嚴重侵犯人權行為的指控,包括對新疆危害人類罪的指控。任何國家,無論影響力多大,都不應免於對其侵犯人權行為的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