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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朗昇上訴被駁回即時囚5天 盼靠信仰「頂得到」難捱時刻 強調不認為本質上有錯

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周五(29日)駁回資深新聞工作者陳朗昇就其 2022 年被控阻差辦公一案的定罪及刑期上訴,維持監禁 5 天判決,陳朗昇需即時入獄。陳朗昇形容本案與新聞自由有關,強調自己是在採訪期間,要求涉案便衣警員證實身份而被控,「希望我係最後一個因為要去做採訪嘅時候、因為呢啲理由而要去受官非嘅一個人」。他透露近日接獲不少人安慰,「為我加油打氣,好多人都話會為我祈禱,好感謝大家」,希望依靠信仰「頂得到」獄中難熬的時刻。

陳朗昇周五(29日)下午穿着印有「Free Press」字眼的 T 恤,並戴上近期新配的黑框膠眼鏡到庭聽取裁決,他較早前解釋稱「如果要去懲教院所,一定要有膠眼鏡㗎嘛」。陳朗昇表示對入獄已有心理準備,但心情仍複雜,至今依然相信案發當天的行為「達唔到刑事嘅水平」,惟結果「都係咁」,不過相對於因其他案件入獄、且刑期更長的人士,他已算是「好小嘅事」,亦希望市民理解案件背景,稱多間傳媒被阻撓採訪涉事的朗屏邨業主大會。

|稱有心理準備入獄 「最擔心梗係熱」

陳朗昇上午繼續主持他 4 月開設的清談節目《早晨試播室》並提及案件,坦言不會把監禁視作「唔係一件事」,上訴失敗時仍會感失望,「因為我唔覺得嗰件事係個本質嘅錯誤」,強調市民跟警員互動期間「問多幾條問題」不應被視為無聊、瑣碎或阻差辦公。陳朗昇稱對入獄「最擔心梗係熱啦」,但就任何安排已有心理準備,對上訴與否的考慮包括法律觀點和資金,假如決定上訴,將向記協的保護記者基金申請款項。

回望案情,陳朗昇憶述自己因「手持斜孭袋」被案中警員認為形跡可疑,「呢個行為算唔算一個好可疑嘅行為呢?大家可以有大家嘅評論啦」,且他事發時是準備採訪,只是「為保障自己問多幾句」,卻成為被判罪成的理由。陳朗昇表示「基本法話有新聞自由,一個記者去現場、去採訪,應該都係新聞自由嘅呈現之一啦」,形容《基本法》保障的新聞自由蒼白,對此感到「無話可說」、「無辦法啦」。

陳朗昇同時公佈已開啟 Patreon 專頁,暫定每月訂閱價 100 港元,內容可能包括發放舊海報、錄製生日和節慶祝賀聲帶、獨家分析、與訂戶共膳等,他笑言這些是「舊橋」,暫未想到其他「會員福利」,「仲有咩服務可以提供呢,我都唔知」,又引述讀者留言稱「記得要買阿仙奴」(英超球隊阿仙奴將於周六出戰歐聯決賽)。

|官稱警員克制 斥陳朗昇情緒激動

案發於 2022 年 9 月 7 日,當時陳朗昇任職 Channel C,以記者身份於旺角麥花臣場館採訪朗屏邨業主立案法團大會,警員梁敏儀供稱目睹陳朗昇「斜過馬路」及「手持斜孭袋」,遂上前截查。陳朗昇在直播鏡頭下要求案中便衣警員出示委任證,警員未有理會,並要求陳朗昇出示身份證,最後拘捕陳朗昇。陳朗昇 2023 年被判罪成,他不服上訴,案件延至周五(29日)宣判。

暫委法官王詩麗於判詞上引述控方稱有「情報」指涉案業主大會有人示威,認為警方就被告的「裝束」、「行走方向」等有「懷疑」非不合理。判詞稱涉案警員「態度克制」,相反被告言行粗魯、情緒激動及「具挑釁性」,形容情節嚴重,且屬蓄意阻差辦公,故裁定被告上訴不成立,判刑亦已考慮被告對新聞業的貢獻。

棱角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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