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於瑞士日內瓦的國際人權服務社(International Service for Human Rights)發布新報告,指控為中國為阻撓非政府組織最嚴重的聯合國成員國之一。
該份題為《健康的社會不應只有一種聲音》的報告指出,中國在2020至2024年間在聯合國非政府組織委員會共提出747次質詢,令多個非政府組織的聯合國諮商地位申請被長期擱置,最長者已逾八年。
報告亦提到,中國政府控制的非政府組織滲透聯合國,甚至參與恐嚇與報復行為,令到香港的抗爭者擔憂人身安全而不出席。
中國報復行為頻繁
報告指出,中國政府有系統地針對使用「台灣」、「香港」、「澳門」、「西藏」等名稱的非政府組織提出質疑。假如組織使用「香港」而非「香港特別行政區」,或「台灣」而非「中國台灣」,中方就會指稱用詞「錯誤」,並以此為由延遲或阻撓其聯合國諮商地位的申請。
單計涉及香港表述的申請,2020至2024年間就有26宗。其中,香港的關注難民及人權組織Justice Centre Hong Kong,自2020起被古巴質疑及阻撓,至今仍未聯合國諮商地位。
國際人權服務中國項目經理戴海彥(Raphaël Viana David)指:「中國政府不希望在聯合國出現獨立聲音,並極力將這些聲音從日內瓦與紐約排除在外。這一行徑與其自詡為可靠的多邊主義領導者的形象背道而馳。其意圖在於規避外界批評、操控論述、干預人權規範的發展,並削弱聯合國機構的獨立性。」
報告獲國際調查記者同盟(ICIJ)的「中國箭靶: 跨國鎮壓如何滲透全球體系」調查報導採用,分析及研究中國當局如何對外輸出、拓展其中一些鎮壓手段,試圖去打擊那些已經身處中國國境以外,被視為對國家安全造成威脅的人。
中國常以程序動議打斷非政府組織在人權理事會的發言,並在日內瓦施壓其他國家外交官,要求他們不要與特定中國人權倡議者會面。
報告又指,根據聯合國秘書長年度報告,中國是最頻繁報復與聯合國合作的人權倡議者的國家之一。在2010至2024年之間,一共有41宗未解決的案件和情況,受害者多為中國維權人士、藏人、維吾爾人。當中,至少有五宗報復聯合國參與者的個案與《香港國安法》直接相關。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在2022年7月審議香港人權狀况時,問到公民團體參與聯合國的人權機制或與聯合國聯繫,會否被香港政府指控《香港國安法》下的「勾結外國勢力」罪,當時在場的香港政府官員不願作出保證,亦令港人團體不願意到聯合國作證。
中國政府控制組織有份恐嚇
此外,根據報告的統計,中國政府控制的非政府組織(通稱GONGO)滲透急升,2018至2024年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發言次數增加了16倍。
其中由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創辦的國際公益法律服務協會(International Probono Legal Services Association)於2022年底起獲得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的特別諮商地位,當時何稱「為香港、為國家發聲。」
何上月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發言,稱美國破壞國際秩序,又指移英港人即使有相關資歷,不少人仍只能從事低技術工作,借題批評英國政府。
前區議員,香港公民代表會議成員郭子健當時批評,何君堯並非真正關心 BN(O)港人的權利,而是為了政治操作,「向中國政府營造『回流論』、『吸金論』的敘事。」
而在2020年9月。一名中國聯合國協會代表強烈為《港區國安法》辯護,指實施法例是因為「香港人民在數月恐怖襲擊中悲慘生活」。
報告提到,在個別情況下,GONGO有參與恐嚇與報復行為,例如是在2024年3月一次人權捍衛者與聯合國官員之間的閉門會議召開之前,有四名GONGO代表出現在國際人權服務社辦公室。
一名香港抗爭者在報告中指出,這些親北京香港團體組成的GONGO出現,以及國安法的模糊執法,他們不敢親身出席會議和聽證,「因為GONGO成員可能識別他們,借用媒體施壓,甚至將其資料通報予當局」。
國際人權服務社建議:
- 改革聯合國非政府組織委員會,提高其透明度,防止濫用延期程序,並確保獨立非政府組織公正地獲取聯合國參與渠道。
- 強化對報復行為的應對機制,包括在聯合國場所發生事件的即時反應,加害方的公開問責,及對未決案件的長期跟進。
- 有效區分獨立非政府組織與國家代理組織,遏制GONGO影響,並加強對其活動及影響力的記錄。
- 強化人權理事會及其他聯合國人權機構的措施,使公民社會的參與更安全、更具包容性及免於干擾。
棱角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