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家安全處周一7月3日舉行記者會,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表示前已向法庭申請拘捕令,通緝8人,包括任建峰、袁弓夷、郭鳳儀、郭榮鏗、許智峯、蒙兆達、劉祖廸、羅冠聰等,每人懸紅100萬港元。 李桂華指這些反中亂港分子竄逃海外,繼續危害國家安全; 並聲稱國安法有域外管轄權及執法權,會依法追究在境外犯國安法人士。
李桂華指上述人士干犯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罪,鼓吹制裁本港法官、撿控人員及官員,為外國出謀獻策打擊香港金融地位等,調查人員至今仍持續搜證,又呼籲有關人士回港自首。國安處續稱,留意到部分人在網上眾籌,警告資助有關人士有機會違反國安法,又指該些被通緝人士的貼文大部分有煽動意圖及違反國安法,故網民轉載相關貼文是有違法風險。被問到會否凍結被通緝人士資產,國安處指會採取一切必要措施阻止有關人士,惟實際金額及行動細節不會披露。
李桂華還逐一說明他們干犯的國安法。任建峰涉嫌干犯國安法29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多次勾結反華政客及組織,出席聽證會,要求制裁法官及檢控人員。袁弓夷干犯國安法22條顛覆國家政權罪及29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海外籌組香港議會意圖顛覆國家及呼籲外國制裁香港官員等敵對行為。郭鳯儀干犯國安法29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勾結反華政客及組織,出席聽證會要求制裁的敵對行為。郭榮鏗干犯國安法29條,李桂華特別指出郭榮鏗為外國出謀獻策,衝擊香港聯繫滙率,試圖破壞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許智峰干犯21條煽動分裂國家罪、23條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及29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指他多次以不同平台,包括推動香港約章、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勾結反華組織。蒙兆達干犯21條煽動分裂國家罪,假借維護勞工權益之名,鼓吹香港獨立。劉祖廸干犯29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勾結反華政客及組織,借用新聞媒體建立攬炒團隊。羅冠聰干犯21條煽動分裂國家罪及29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國安處現懸紅每人100萬港元,緝拿上述人士歸案; 並稱對干犯國安法人等絕不姑息,追擊到底。被問到上述人士均在海外,警方如何緝捕歸案。李桂華表示上述人士若返回香港,就可以緝捕。至於會否凍結被通緝人士資產,國安處指會採取一切必要措施阻止有關人士,惟實際金額及行動細節不會披露。
棱角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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