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同樣被懸紅通緝的八位港人之一,我相信袁弓夷前輩的為人;筆者亦希望任何有利革命之事都能成功。因此,以下分析與建議全建基於歷史先例與個人觀察,絕不針對任何人。
首先,我們可以放眼過去500年東西方成功的革命案例,歸納出一些實例以作反思。
第一,以東亞為例,晚清、幕末年代的中、日革命義士均是以較少資源先成立各類組織,再合縱連橫,以「同盟會」、「薩長同盟」等聯盟方式壯大已方實力,繼而與政權博奕。
孫中山等人於辛亥革命前,沒有花時間、資源先成立「大清議會」,鼓動幾億大清國民一人一票授權他們革命與遊說;而1860年代日本德川幕府時期,一眾武士如坂本龍馬也沒有先成立「日本議會」,爭取大和民族一人一票再談革命。
第二,西方近代史裡「革命議會」通常由已掌握一定治權(governance)及/或兵權的各個地方議會結盟組成。常言道,弱國無外交。這道理同樣適用於任何革命議會。假如任何議會積弱,既無治權,也沒兵權,那各國認真看待該議會的機會微乎其微。
歷史長河中,有成果的革命議會都具備兩者或其中之一。例子有16世紀反抗西班牙統治的荷蘭七省同盟(Republic of the Seven United Netherlands)、1775年造就美國獨立的北美十三州政府同盟(Thirteen Colonies)、1922年帶領愛爾蘭人獨立的26個愛爾蘭地方議會同盟(Irish Free State)。
依個人觀察,「香港議會」將既無領土,也無治權,亦無兵權。因此,它先天上已被局限為一個象徵性的存在。如果成立一個議會的作用僅限於讓部分香港人練習實踐民主,那和學界流行的Model UN(模擬聯合國)恐怕分別不大。
另一邊廂,有些人會直接拿近年由一人一票選出的西藏(圖博)議會作例子,引證「香港議會」短期內事在必行。
無獨有偶,2021年,筆者曾在羅馬與當時的西藏司政(Sikyong,即藏人首相)面對面請教。他的意見是「香港人不能硬生生套用藏人的模式,應當摸索出一條屬於自己的路」。我同意他的分析,因為西藏議會是由逾九成藏人擁戴的精神領袖達賴啦嘛,由上而下民主化而成。而且,藏人還有從印度政府借來的一點土地作根據地,使西藏議會有一定的治權。
遺憾的是,雖有議會,藏人還是難逃劇烈政治紛爭。過去兩年,西藏議會爭鬥之劇烈,甚至動搖了其司法機關,更令不少藏人家庭、數十年朋友決裂,不相往來。最終,還是要靠地位超然的達賴啦嘛暫時擺平各方爭執。
換言之,從各層面來看「西藏議會」都是一個有待觀察成敗的嘗試。承前藏人領袖所言,香港人切忌囫圇吞棗。比起西藏模式,個人認為性質上與「同盟會」較相似的「世界維吾爾大會」也許更適合香港人。
除了筆者所列的前車之鑑,有不少人如周竪峰、郭子健、學者徐承恩、楊穎宇博士已詳述「香港議會」正面對的實務層面問題,例如參與度、透明度、公信力危機等,個人認為值得細讀。
在此容我強調一次,筆者同意「主權在民」原則,也同意民主何其重要。然而在革命時期,香港人面對的現實制肘極多,這驅使我們有必要定下各目標的先後次序、緩急輕重。情況好比在麻雀局中,每人的籌碼皆有限,我們必須權衡輕重,想出怎樣打每局才可使每圈最有勝算。
筆者不是袁前輩所說的政治精英,只是一介離經叛道、被懸紅通緝的測量師。以上歷史分析,乃個人思考「革命議會」課題多年後的小結,不為個人得失而寫。
但願各地自發成立的香港公民組織會越趨成熟;而漸具經驗與政治智慧的香港人與公民組織,將有能力如歷史先賢般,組成「同盟會」諸類圓桌同盟,擊潰中共,光復故土。
作者:劉祖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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