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我引述可靠消息,透露「李嘉誠基金會」決定將去年捐給港大的「超聲波組織碎化(Histotripsy)」治癌器械,由瑪麗醫院轉移至港怡,理由是儀器一直未納入市民可用的服務範圍內,令捐贈者覺得它被閑置。由於另外兩部Histotripsy儀器均放在私院(養和及中大醫院),李嘉誠為香港引入的三部新科技治癌儀器,結果就只能惠及私院病人。
如今事隔半年,衞生署終於在9月11日批准該儀器表列「醫療器械行政管理制度」,近日《星島》(〈氣泡治癌機本月中獲衞生署批准表列 學者:港已累積相當應用經驗〉,9月21日)及《南華早報》(〈Cancer machine donated by Li Ka-shing on Hong Kong government list of approved devices〉,9月22日)均有報道。衞生署回覆《星島》說,儀器經審評後,當局認為系統安全、品質性能符合生產商所聲稱的原擬用途,但提醒市民應徵詢醫生意見,「切勿受其他網上廣告或代言人式宣傳所影響。」
記得半年前醫衛局曾不點名回應我的文章,指有關內容「不盡不實」(但沒具體說明哪裏不盡不實),又三番四次強調儀器仍在臨床研究階段,提醒公眾「切勿受網上廣告或代言人式宣傳所影響」。想不到現在衛生署已批准表列了,依舊絮絮叨叨,每次提起histotripsy都不忘叫你「勿受廣告或代言人式宣傳影響」。這樣苦口婆心,到底是擔憂公眾「受騙」,一不小心買了一部儀器,抑或有別的深層原因呢?
衛生署的忠告固然沒錯,但就本文所講的儀器來說,意義不大。須知這部超聲波組織碎化器,大拿拿二千多萬,亦非像「冬蟲夏草種子」般淘寶有售,所以莫說受「代言人式宣傳」影響,就算有人遭「邪教式洗腦」,對此儀器深信不疑,也不可能自己買一部試試。所謂「徵詢醫生意見」亦屬廢話,因為那三部儀器引入香港後,沒一個病人不是先經醫生評估、批准才接受histotripsy治療的,不是你說「我要用」就讓你用。若衛生署真心想忠告公眾,應該提醒大家「認明正貨」,「切勿在淘寶購買超聲波組織碎化儀器的種子」才對。
根據今年3月媒體報道,李嘉誠基金會向港大醫學院捐贈儀器半年,用於肝癌治療的臨床試驗,在教學醫院瑪麗醫院接受治療的病人約有40個。那麼轉移到港怡醫院後又如何呢?《星島》最近訪問港大醫學院臨床外科教授陳智仁,陳教授透露目前有近100名肝癌患者在與港大合作的港怡接受治療,現已總結30人的治療成效,希望在年底之前發表。同一副儀器,同是半年,收費更昂貴的私院反而治療到更多病人?真有趣。從受惠人數、成本效益的角度看,轉移儀器的決定的確合情合理。
但現在衞生署既已批准這儀器表列「醫療器械行政管理制度」,是否意味着公立醫院會自行採購,或安排那部「曾經擁有」的儀器完璧歸趙呢?醫管局回覆《星島》,表示「不一定必需採購所有表列的醫療器械」,又說:「專家會定期研究及檢討病人治療方案,與相關科技臨床和科研實證的最新發展,並考慮醫護人員意見和海外發展情況,以便規劃引入醫療科技。醫管局亦謂,Histotripsy的耗材價格高達其他療法的四倍或以上。」簡言之,似乎就是一個「no」字。可惜。
讓我也不厭其煩強調一次:從來沒有人說過這部儀器是萬能的,它只是給病人和醫生多一個選擇而已。曾經有一部珍貴的儀器送到你面前,但你沒有珍惜,等到失去的時候,才慢條斯理批准它表列,塵世間最戇居的事,莫過於此。
相關文章:
治癌神器,終於開放給香港大眾
https://www.patreon.com/posts/124039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