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歲香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男生,被指於去年 6 月在香港大球場世界盃亞洲區外圍賽香港隊對伊朗隊賽事中,在奏放中國國歌時,低頭背向球場草地,被警員從觀眾席帶走,並落案侮辱國歌罪。
劉本晞(報稱學生)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侮辱國歌罪成,周三(2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 180 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林子康判刑時指,社服令屬嚴苛選項,有助被告更生。
灣仔警區重案組第二隊主管、督察梅頌雅指裁判具相當阻嚇性,反映罪行的嚴重性,重申國歌為國家的象徵及標誌。她又稱,雖然香港社會表面平靜,但有人用不同手法進行「軟對抗」,意圖挑撥社會嘅不滿情緒同分化社會。
案情指,劉在去年 6 月 6 日在香港大球場觀看「2026年世界盃暨2027亞洲盃外圍賽」港足對伊朗賽事,在國歌播放期間轉身背對草地,並低頭直接播放完畢,方再轉身面向草地。
劉跟另外兩人被警方帶走,其後獲保釋,只有劉被落案起訴。
裁判官林子康指出,劉的行為明顯針對國歌,亦貶低國歌作為中國象徵的尊嚴,構成侮辱。裁判官又指,可對國歌有不同感受,擁護者可一同高歌,但即使不擁護亦要表現莊重。
辯方大律師梁麗幗求情時,希望可判處 160 小時的社會服務令,指被告願意放棄大學的辯論,或其他課外活動,相信刑罰對被告在未來一年的影響已經足夠。
翻查記錄,上一宗侮辱國歌案件亦由裁判官林子康審理。
21 歲患自閉症青年陳柏叡在 2023 年 6 月於紅館觀看世界女排聯賽時,在播放中國國歌期間發出噓聲,並倒竪拇指及唱出《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被判囚八星期。
至於首宗需審訊的侮辱國歌案件,是於 2023 年 1 月,一名 27 歲男子鄭榮進被控將劍擊運動員張家朗於 2021 奧運奪金牌片段中的中國國歌,換成《願榮光歸香港》 ,經審訊後罪成判囚三個月。
根據法例,任何人如公開及故意以任何方式侮辱國歌,最高可罰款 5 萬及監禁 3 年。
案件編號:ESCC3030 / 2024
新聞來源:《庭刊》、棱角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