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94歲持牌小販婆婆日前在長沙灣港鐵站外擺檔賣炒栗子,期間人有三急,將炒栗子車交由非持牌人的親友暫時看管,後遭食環署職員沒收;婆婆事後情緒激動,吸引大批市民圍觀,警方到場拉起封鎖線。食環署其後指,婆婆的炒栗子檔是合法經營,但小食車已作為證據被檢取,暫無法歸還。
事發於周一(3月6日)晚上,94歲的持牌小販陳婆婆,將炒栗子車停在長沙灣港鐵站近元州邨出口附近,食環職員到場向她作出警告,要求離開;約一小時後,食環重返現場,發現炒栗子車由一男子看管,陳婆婆則不在場,遂控告該男子無牌擺檔。該男子拒向食環出示身份證,食環即報警求助。
原來陳婆婆期間人有三急,將炒栗子車交由非持牌人的該男親友暫時看管,返回現場發現「搵食車」被充公,情緒非常激動,跌坐地上哭得呼天搶地;惟食環仍堅持沒收其炒栗子車,結果吸引大批市民圍觀,警方則在現場拉起封鎖線,阻止其他人接近。
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律師江玉歡周三(3月8日)表示獲食環署初步回覆,指在現時相關法例政策下,容許持牌小販離開販攤休息及用膳,亦都容許他人幫手一起經營。但當小販走開時,若幫手睇檔之人無持牌照,則販攤需要停止營運。署方同時表示,陳婆婆持牌炒栗子是合法經營,但由於小食車已作為證據被檢取,所以暫時無法歸還給婆婆。
江玉歡並指,陳婆婆多謝各方關心,亦由於多年沒回鄉,故會先回鄉探親;至於何時復業則回來後再打算。
食環回覆《明報》查詢時則稱,相關執法行動非針對持有小販牌照的陳婆婆,強調執法政策已具體諒性,一般會「先警告、後執法」,但遇無牌小販售賣熟食便會即時執法;又指有必要檢取小販設備和貨品作證據,供法庭考慮。
新聞來源:棱角編輯部、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