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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倫Sir記2:在英港人獲得支援的渠道


【前言】
此文嘗試說明在英國能給予港人的社會資源是否能滿足到實際需要;同時,筆者亦會分享一下個人適應英國生活的過程。

【官方支援廖廖可數?】
透過BNO到英的港人,會被介定為是NRPF(no resources to public fund),所有的non-means-tested benefits港人固然未有資格領取;一些基於個人健康及殘障狀況、收入水平的means tested benefits,包括多種income support 和housing benefit,港人首5年到英期間,也是不能領取的。對比一下,在香港申請綜援金,申請人需在港居住起過一年才獲資格申請,這明顯令港人缺乏安全網的保障。「安全網」絕不是「著數」,也非施捨,而是一種人遇到困境時可有的基本保障。

NRPF中的public fund,也包括free school meal和child care schemes等,不過,去年已有持BNO港人成功申請free school meal,減少了他們一點經濟壓力。

根據英國The Care Act 2014,法例保障人們獲得最低程度上的生活需要,地區政府會為有需要人士提供協助。法例中所指的具資格人士,是ordinary resident,而非permanent resident。從這點看來,即使BNO港人是NRPF,但也非一點基本保障也沒有。

筆者參考了相關香港支援新移民政策。例如,每間小學可額外獲得政府資助,來支援內地新移民學生(每人每年獲約$1500)和非華語學生(舉例若有50名南亞裔學生,該小學可獲近100萬額外資助)。學校可動用這筆額外資源來協助新移民學生適應新生活或加強語言訓練。類似的支援,似乎在英國未有提供。再者,香港民政署會將內地新移民名單,交予地區NGOs,以便有人主動聯絡,提供合適的服務。有了這份名單,NGOs可嘗試接觸到一些求助動機不足的人士。類似的措施,暫未見於英國。

情緒支援方面,由於持BNO港人已付IHS費用,可向NHS要求接受輔導治療,同時亦有翻譯服務提供;不過,語言隔閡會否影響輔導效果,需另作討論。英國有一本土慈善組織Barnardo,得到政府資助開設一條求助熱線,專門協助持BNO港人,並能提供六次免費輔導治療;但同時,筆者獲悉也有由港人組織的CIC向政府申請資助為港人提供輔助服務,可惜申請被拒。

【民間支援積極建立】
英國各地港人組織已紛紛建立,為在英港人提供支援。上文說BNO港人是NRPF,但有港人組織為有需要港人提供財政或食物援助(英倫好鄰舍教會、港援);上文提及英國學校未有額外支援到英港人學生,但就有港人組織專門協助受到情緒困擾的學生和家長(英國心泉);另有不同的港人組織,可為到英港人提供情緒支援(港橋、和你傾、圍爐傾、Collaborative Hong Kong Women CIC等);也有專門為港人asylum seekers提供服務的組織(港援);最近,基督教正生會也開始在英國為青少年人開設服務。

筆者未能掌握上述組織的規模和發展藍圖,但肯定的是組織發起人洞悉到在英港人的適應困難和需要,與官方支援存在隙縫。當官方支援未到充足水平之前,民間港人組織的角色便顯得非常重要了。

【在英港人有何適應需要?】
筆者過去一年如何適應英國生活?若在英港人有參與教會活動,這會容易建立社交網絡和歸屬感;筆者雖沒有教會活動,但有參加過地區跑步會跟操,也有參與綿羊仔電單車會活動,還有定期在charity shop當義工,感覺到結社、樂趣和歸屬感是非常重要的;工作方面,筆者到英後有兩個選擇,一是要尋求渠道換取同樣相關的資歷以期再繼續自己的事業,一是要放下身段另覓各種不同的工作。要事業,就需要資訊、訓練、考試;筆者選擇要放下身段,打開心理關口;假日,筆者會相約友好圍爐,研究麻雀。筆者能適應下去,是幸運;未能適應的,也不是奇怪事,因為現實就是在英港人要適應的事著實太多太繁重了。

【總結】
曾與幾名新相識的本地鄰居朋友交談,他們會主動向筆者提及自己的情緒病,不會視它為忌諱。這種坦然面對自己困擾的態度是值得我們學習;反過來說,大家也可需嘗試主動關心身邊朋友的情緒健康,不必感到難開口;再者,大家可學習一些基本的技巧,最低限度不要一開口便講一些缺乏同行感的說話,有人表示到英有適應困難,你不要說「好多人適應得仲困難過你呀/你依家嚟到英國,已經比留喺香港好好多啦……」最後,除非你在香港的身份十分敏感,否則不妨給自己或建議朋友有更多的選擇,包括回流香港。若把回流香港這項選擇剔除,有時候這會令人鑽入死胡同的。

作者簡介:倫Sir
從事青年及戒毒工作22年;前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會長;到英後乜都做,精神健康工作、Charity Shop義工、CIC組織、貨倉等等,十分襟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