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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議會通過呼...

23條立法|
歐議會通過呼籲制裁李家超 促向社運人士及記者提供「救生艇」

  • 歐議會通過一項無約束力議案
  • 歐議會批評23條違反《中英聯合聲明》
  • 歐議會呼籲制裁李家超等相關官員
  • 歐議會促向社運人士及記者提供「救生艇」
歐洲議會周四(4月26日)通過一頂無約束力議案,批評香港政府按《基本法》23條下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破壞香港最後僅餘的自由,呼籲歐盟成員國制裁特首李家超等相關官員,並向有危險的香港社運人士及記者提供俗稱「救生艇計劃」的逗留途徑。

歐洲議會通過的決議案強烈譴責23條立法,並指出23條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及《中葡聯合聲明》,亦違反「一國兩制」及國制人權義務。議案敦促港府廢除《國安法》及23條。

代表歐盟外交與安全政策高級代表博雷利(Josep Borrell)發言的歐盟環境海洋及漁業專業Virginijus Sinkevičius,在歐洲議會辯論致辭時表示,23條將進一步加劇《國安法》實施後,對香港基本自由和政治多元的破壞,並說如此重大影響的法案,卻僅在一個月諮詢後的20日後匆匆通過,歐盟會密切監察法例執行。歐盟方面又稱,博雷利代表歐盟就23條立法所發的聲明,所有歐盟成員國都贊成,反映歐盟對23條的嚴重關切。

議會同時要求港府立即釋放黎智英及李宇軒等社運人士,及停止起訴新聞工作者;議案亦提到,要求歐盟各成員國制裁李家超及打壓香港自由的相關官員;各成員國亦應暫停與中國及香港引渡協議。議案亦提出「救援」措施,要求成員國為香港的記者及社運人士提供「救生艇計劃」。

特區政府發言人回應指,強烈反對歐洲議會通過涉及香港的所謂決議,並就歐洲議會對香港作出無理指控,以及抹黑《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予以強烈譴責。發言人指,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例如美國、英國、加拿大、澳洲及新西蘭等西方國家及新加坡等,都制定了多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歐洲議會卻對此視而不見、大放厥詞,是典型的政治霸權和虛偽的雙標。」

發言人亦指,歐洲議會「公然叫囂向履職盡責維護國家安全的特區人員作出所謂制裁,其拙劣政治戲碼和卑劣用心昭然若揭,特區政府予以強烈譴責」,並促請停止誣衊抹黑及干預香港事務。

棱角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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