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中國籍的港澳永久性居民7月10日起,可獲簽發「回鄉證」(非中國籍)
- 證件有效期為5年,持證人每次可在中國內地停留不超過90日
- 首次申請者需親身向香港中旅集團或澳門中國旅行社提交申請
- 保安局指,新措施有助提升通關效率,促進相關人士作短期活動,如商務及旅遊等
中國出入境管理局周一(1日)公布,非中國籍的港澳永久性居民7月10日起,可獲簽發俗稱「回鄉證」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非中國籍)」,證件有效期為5年,持證人每次可在中國內地停留不超過90日。
管理局指措施屬自願申領性質,首次申請者需親身向香港中旅集團或澳門中國旅行社提交申請,獲簽發證件後可在口岸進行指紋採集以使用快捷通道通關。「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非中國籍)」持證人不得在中國工作、學習或從事新聞採訪等活動,若需要從事以上活動,應先向外交部駐港、澳特派員公署或中國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辦理簽證或停留居留證件。
根據《基本法》規定,港澳永久性居民包括中國籍和非中國籍。保安局指,新措施有助提升通關效率,促進相關人士作短期活動,如商務及旅遊等。
棱角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