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涉嫌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案,4 名被告早前全部被裁定罪成,其中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經審訊後定罪,何俊仁則在案件開審前認罪。案件上月底完成求情,司法機構資料顯示,法庭將於本周五(11日)上午 10 時判刑,預計歷時約 1 小時。
本案被告依次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控罪指,4 人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8 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以非法手段參與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 23 條,煽動、協助或教唆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情節嚴重者可判處 5 年至 10 年有期徒刑;情節較輕者則可判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案件求情期間,李卓人及何俊仁一方認為,涉案政治主張並沒有配合具體的顛覆計劃,亦沒有要求支持者按指定方式行動,因此主張案件屬「情節較輕」,刑期應低於 5 年。
鄒幸彤則表明,不會以「求情」形容自己的陳詞。她表示,假如法庭認為案件屬「情節嚴重」,自己反而會視為對相關工作的肯定,又形容監獄的高牆未必能阻隔民主聲音,甚至可能令有關訴求獲得更廣泛傳播。
截至上月底求情時,李卓人、鄒幸彤及何俊仁已分別因本案還押 1,428 日、1,404 日及 1,287 日,3 人的還押時間均已超過 3 年。
何俊仁認罪 支聯會過往活動成控方證據
何俊仁早前選擇認罪。控方案情涵蓋支聯會由 1997 年至 2021 年的言行,指支聯會在特區成立、中國修憲及《國安法》實施前後,持續主張「結束一黨專政」綱領,並以民主、六四等議題發布針對國家的內容,被指構成煽動行為。控方亦引用支聯會過往舉辦的活動及相關工作作為證據,包括「洗刷國殤之柱」及設立六四紀念館等,並指有關言行及活動與案件所涉控罪有關。
棱角編輯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