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理事會(United Nations 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周三(17日)予聯合國秘書長的報告顯示,部分與聯合國及其人權相關機制合作的人士遭受恐嚇和報復,部分涉及跨境鎮壓。
涉及中國及香港事務而遭報復者,包括香港民主委員會(HKDC)成員郭鳳儀和劉珈汶、黎智英國際法律團隊、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以及維吾爾語言學者及詩人阿不都外力·阿尤普(Abduweli Ayup)等。
阿不都外力·阿尤普今年二月底原訂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峰會上展出維吾爾語展板,卻因中國壓力被取消,亦被不明人士滋擾及跟蹤。
HKDC 執行總監郭鳳儀回應指,報告終於確立終有國際依據反對及阻止跨境鎮壓,亦確認港府對在地及海外港人的打壓,「這是跨境鎮壓倡議上的重要一步。」
報告亦包含人權相關的案件後續跟進,在附件二列出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案、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以及多個中國維權人士及律師的案件。
報告亦列出港府將黎智英國際法律團隊及其幼子黎崇恩在人權理事會的發言,視為意圖干預或阻撓司法程序;又聲言向工作組提交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任意拘留」資料的行為,可能被視為「刑事藐視法庭」。
人權理事會詳列港府跨境鎮壓行為
人權理事會的《與聯合國及其人權領域的代表和機制的合作 – 致秘書長報告 Cooperation with the United Nations, its representatives and mechanisms in the field of human rights: Report of the Secretary-General》報告確認,香港政府以懸紅通緝手法作基礎打擊流亡海外港人的手法,是一種針對倡議者的恐嚇及報復。
報告涵蒞去年 5 月 1 日至今年 4 月 30 日間,曾與聯合國、其代表及人權領域相關機制合作的人士,遭受恐嚇和打擊報復的情況,以及對以往報告案件的跟進。
報告詳列郭鳳儀和劉珈汶兩人被被港府懸紅通緝,指其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下「煽動分裂國家」及「勾結外國勢力」罪,指控以 HKDC 成員身份與外國官員及政治人物會面,請求外國制裁。
報告特別提到,劉珈汶現址鄰居收到包含香港警方通緝令,呼籲舉報她的信件;亦提到模仿劉的深度偽造(deepfake)在社交媒體廣泛傳播,惡意製造不實言論,意圖抹黑其聲譽。
《棱角》調查發現,該條深度偽造片段經一個既存專門散佈不實資訊,針對香港公民社會的虛假戶口網絡,傳播到各親建制的 Facebook 社交平台專頁,惟效果不彰。
而香港政府的回應,是指國家安全立法要求尊重人權,同時強調權利與自由必須在法律框架內行使,反對任何外部干涉其司法程序,或企圖影響司法獨立;
港府更表示《國安法》的域外適用符合國際法原則,郭、劉二人與外國官員及政治人物會面及倡議對香港特區施加制裁,是構成對國家安全的威脅,並不屬於與聯合國人權機制的正當合作。
HKDC執行總監郭鳳儀回應傳媒時,指出聯合國在年度報告確立港府在地與在外對鄒幸彤、黎智英兒子及律師團隊的多方面打壓,是「有賴各倡議組織合力,亦終確立以懸紅通緝手法作基礎打擊流亡海外港人的手法。」
「看似老生常談,這是在跨境鎮壓倡議上的重要一步,令各國政府在往後與中國會談時有國際依據反對及阻止中港的跨境鎮壓。」
她未來希望聯合國可以進一步理解及記錄跨境鎮壓對社群更多組織者及匿名者的打壓,令各國更了解港人社群在各地面對的威脅,從而更有效地反擊中港政府無稽的域外法與暴行。
持續跟進黎智英國際法律團隊、鄒幸彤個案
報告亦在附件二列出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案、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以及多個中國維權人士及律師的案件。
黎智英國際法律團隊及其幼子黎崇恩在人權理事會的發言,被港府視為意圖干預或阻撓司法程序,並可能構成罪行。
港府亦公開批評團隊詆毀《國安法》及特區司法制度,又濫用聯合國機制,以請求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嘗試干預黎智英涉及國安法案件的司法程序。
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的案件早於 2023 年,被聯合國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裁定屬任意拘留,並納入秘書長 2024 年的報告中,港府當時聲言向工作組提交的資料的行為,可能被視為「刑事藐視法庭」。
工作組強調,任何此類行為均屬絕對不可接受,並呼籲立即停止相關行為。
棱角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