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被指2021年在網上轉載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籲選舉投白票的帖文,被控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蘇浚鋒星期四(2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暫委裁判官戴昭琦判接納他一時愚蠢、缺乏法律常識而犯案,判緩刑2個月、緩刑18個月。
官稱呼籲人投白票會挫敗選舉 故裁控罪合憲
辯方早前質疑控罪有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收窄言論自由,認為是不合憲。裁判官表示民主制度下市民可公平公正參與選舉,香港無強制市民投票。而控罪並非全面禁止大眾不投票或投白票的言論、亦不是針對單一團體。他表示呼籲人投白票會挫敗選舉,因此煽惑他人作出這種行為,才是控罪的打擊對象,終裁定控罪合憲。
官接納被告一時愚蠢 判緩刑一年半
裁判官裁定控罪合憲後,蘇浚鋒隨即承認控罪。案情指,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2021年10月29日,於其Facebook專頁發布有關「如水計劃」的帖文,「煽惑讀者在該選舉中投白票」,表達對政府的不滿。蘇浚鋒翌日轉載許智峯帖文,他被廉署在同年12月15日拘捕。
裁判官考慮他認罪和有良好背景,犯案只是一時愚蠢及欠缺法律常識,相信不會重犯,判他入獄兩個月、緩刑一年半。
案件編號:WKCC264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