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楊明去年底被判監禁18日,在獄中過冬至、聖誕及新年,原定周日1月8日刑滿出獄,但當日是「紅日」關係,有消息指他會提早於周六(1月7日)放監。
楊明2020年8月在半山馬己仙峽道發生交通意外,其後他承認「不小心駕駛」、「車窗玻璃透光度不足」2罪,須還押候判,他隨即申請推翻認罪答辯,同日再認罪,被判監18日、停牌2年、自費接受駕駛改進課程及罰款2000元。
他不服刑罰上訴,去年12月22日上訴被高院駁回,維持原判,被判即時監禁18日,被送往荔枝角收押所。在這短短18日,原名林明樂的楊明也不閒著,他在獄中聲稱恐有人對他不利,曾要求保護;結果在荔枝角收押所服刑第8日後,乘囚車轉往高度設防監獄的赤柱監獄。
在獄中度過冬至、聖誕及新年後,楊明原本周日刑滿出獄,但因當日是「紅日」,有香港傳媒報道指,他會提早於周六刑滿出獄。
在楊明服刑期間,女友莊思明到荔枝角收押所探監,曾表示男友氣色「OK嘅」。有傳媒指一直聲稱對男友不離不棄、非君不嫁的莊思明,時刻關心楊明在監獄中的情況,故預計楊明放監當日,莊思明很大機會到赤柱監獄接送。
新聞來源: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