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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鍾沛權批准保釋候審 辯方請申永久終止聆訊

《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網站的註冊公司,被控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案件周二(12月13日)在區域法院續審。已還押近一年的鍾沛權申請保釋,法官法官郭偉健聽罷雙方陳詞後,批准鐘以10萬港元現金保釋,弟弟另提供5萬港元人事擔保。期間不得離港。同案林紹桐早前申請保釋已獲批。
鍾沛權獲保釋離開法庭。圖:影片截圖 (RFA)

辯方律師是資深大律師余若薇,申請保釋時指鍾與妻陳沛敏同是傳媒人,其妻因另案還押,而鍾去年為照顧妻子,早於去年10月已辭去《立場》總編輯工作,但數周後自己被捕及還押。余若薇早前在庭上指兩被告控罪,最高刑期只是兩年,2年自去年底被捕至今,已被還押近1年,若審訊再延長,要兩名被告繼續還柙並不公平。余若薇指鍾自95年起任職記者,2015年任《立場》總編輯,收入不高且不穩定,《立場》目前已經停運,鍾重犯及潛逃風險低。

控方反對保釋,指鍾是網站公司Best Pencil的董事,在案中有主導角色,在辭任總編輯後,仍有指示第三被告等人工作安排,在赤柱有物業; 若法庭批准保釋,應以較高保釋金額。辯方反駁赤柱物業未供完,雖然想將物業放租,但一直未能租出。

15萬現金及人事擔保 禁接受傳媒訪問

法官聽罷陳詞後認為鍾再從事危害國安活動的機會很低,終決定批准其以較高金額,即10 萬元現金保釋。及他弟弟5萬元人事擔保,保釋期間不得離港,交出旅遊證件。另外附加保釋條件是不得接受傳媒訪問;不能直接或間接地發佈或轉發任何可被合理地被視為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意見或陳述;不能直接或間接地作出任何可被合理地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能直接或間接地,包括透過任何電子或網上媒介,作出任何可被合理地被視為構成任何危害國家安全控罪的行為; 不能直接或間接組纖、安排、参與或協調任何對抗中央或香港政府的活動;或參與任何可被合理地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組織之任何職位。

新聞來源: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