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局前年表示BNO護照或相關簽證不可作為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的證據,英國外交部國務大臣卓雅敏(Anne-Marie Trevelyan)近日回應國會議員提問時,表示已促請香港相關機構一視同仁,讓BNO簽證移英的港人,與持其他海外護照的人一樣,可領回強積金。
上星期五(1月12)日,英國工黨國會議員諾里斯諾里斯(Alex Norris)詢問外交部會否協助持BNO簽證移英的港人提早領取強積金。
英國外交部國務大臣卓雅敏書面回應指,有留意移英港人領取強積金時遇上困難,外交部官員已聯絡香港相關機構,促請他們一視同仁,讓持BNO移英港人提早領取強積金的條件,與其他海外護照人士看齊。
一般而言,「永久離港」是其中一個可申請提早領強積金的原因,但因港府不承認BNO護照是有效旅行證件,積金局前年3月發聲明,指BNO護照或簽證不可作為申請提早領強積金的證據。
根據積金局的數字,由2021年至2022年9月,有近6萬人以「永久離港」為由申請提取強積金,涉及超過150億元。單是去年第三季,以「永久離港」為由的申索就有8,600宗,涉及22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