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非加拿大人禁止在加拿大置業,政策為期2年。但計劃在加拿大長期居住的海外勞工和國際學生獲豁免。日前終於公布有關禁令涵蓋的豁免細節﹐但細節有剛移居加拿大港人認為細節對於救生艇計劃而入境的港人仍然含糊,故此有港人在年尾前決定搶樓,以免被罰。
聯邦政府於今年4月財政預算案中宣布禁海外買家置業﹐目的是要提高加拿大人的置業負擔能力。日前公布獲豁免的人,包括:
1. 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
2. 符合特定要求的國際學生,包括過去5年的大部分時間在加拿大。他們將能夠購買價值不超過50萬加元(約286萬港元)的物業﹔
3. 在加拿大持工作簽證的海外工人﹐他們在置業之前4年中﹐至少有3年報稅﹔
4. 居住在加拿大的外交官、領事人員和國際組織成員﹔
5. 具有臨時居民身分的外國人包括難民
獲豁免的人士必須證明自符合上述要求﹐如在加拿大逗留的時間長短。加拿大按揭和房屋公司(CMHC)表示:「明顯正努力爭取永久居留權」的外國工人和在加拿大長期居住的國際學生﹐將被允許購買房屋。但同時CMHC已收到200份來自個人或團體,包括房地產和法律專業人士的建議﹐部分人呼籲「徹底禁止」非加拿大人在加拿大置業,其他人則敦促聯邦政府應更有針對性地推行禁令,以免對經濟和勞動力市場帶來非預期的後果。
根據以上五項細節,對於救生艇港人移民加拿大的情況能否置業仍然未夠清晰,例如救生艇港人合乎第5點臨時居民身份,但又因Stream A、B兩方案推出未夠2年,所以在第2、3點上未能符合豁免中提及的3年報稅及5年內大部份時間在加拿大,究竟是需要兩者在乎合還是二者選其一?
亞省卡加利及愛民頓地產代理Jennifer Chan指,由於細節未出爐時已有港人擔心這種情況,已經有部份在加拿大讀書及工作的港人,不理高息周期,打算年底前置業,以免夜長夢多。她又指即使現時細節公布但仍有灰色地帶,又未有實質個案支持下,她也不敢為港人在明年初做置業代理,除非政府有進一步解釋或者市場上出現成功個案才會繼續。
此法案實施後,假如違反禁令置業的非居民,以及任何故意協助海外買家在加拿大置業的人士,會被定罪處以最高1萬加元(約5.73萬港元)的罰款,法院亦有權命令出售涉事物業。
新聞來源: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