喺澳洲搵工嘅時候,有好多唔同嘅事情,大家都需要留意嘅。好多時候如果一知半解,僱主就有可能要負上法律責任,僱員就有可能俾人搵笨。下邊有兩件事都想同一啲搵緊工嘅人,又或者請緊人嘅僱主作出提醒,大家留意吓。
首先係關於試工。有好多人一聽到試工就會覺得係搵佢笨,以為只係僱主想慳錢嘅表現。其實根據澳洲嘅勞工法例,有限度嘅試工係容許嘅,因為有啲工作係需要一啲特別嘅技能,僱主需要測試僱員嘅技能,係呢個時候就容許進行「試工」。
根據Fairwork,「試工」有以下事項須注意:
- 試工者不可以「獨自」一人「工作」,否則已經構成「受聘」。當然,去厠所則不在此限。
例子一:阿光去了一間Cafe見工,當日Cafe好忙,店家除了要介紹工作,也要他跟著指示去做,全程沒有讓他獨自一人。半天工作後,店家認為他不太合適,沒有聘請他。店家這樣做並不違法。
例子二:小復看見一家麵包店在招聘,店家告訴她有四次半天的「試工」,第一天教了她一些基本知識後,第二已經要求她獨自看鋪,甚至埋數。第三天小復有事不能上班,店家很不高興,說他沒辦法找人頂她的Shift,決定不聘請。店家的行為,已經可能違反法例。
- 「試工」是因為工作有些要求是需要應徵者能顯示自己擁有該項專業知識。
例子三:惠香去了咖啡店應徵,那是一間高級的咖啡店,店家要求惠香出示咖啡師牌照,以及即場展示她能夠煮咖啡及拉花,要是未能夠做到就只能聘她作普通侍應。這個要求合理,沒有違法。
例子四:阿港應聘了扮工室嘅職位,老細要佢即場做啲影印嘅工作,仲話要佢去到樓下嘅coffee shop買咖啡同埋三文治,說是要測試他有否能力去處理這些工作。這份工作其實並不需要任何資歷,因此要求並不合理,可能違反法例。
睇完以上嘅例子,係咪覺得其實喺澳洲搵嘢做真係充滿着唔同嘅事情需要大家注意呢?下面係 Fairwork 嘅網頁,供大家參考剛才講嘅「試工」事宜。如有問題,大家亦可以透過Facebook網頁跟我聯絡詢問。
https://www.fairwork.gov.au/starting-employment/unpaid-work/unpaid-trials#related-information
關於作者:作者為一企業人事部職員,同時為合資格Life Coach,國際九型人格師、MBTI及DISC Advance持牌培訓師。最鍾意玩玩具同寫下嘢。現我城隕落,無比哀嘆,盼一盡綿力,將文化保存,以文會友,抒發一下。這篇文章,歡迎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