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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世界】投訴的權益:職場欺凌 - Sydney HR 的日與夜

上次同大家分享咗有關職場歧視嘅問題,今次同大家講一個都係喺澳洲職場經常會被人談論嘅一種投訴方式,佢就係職場欺凌(Workplace bullying)。一講欺凌,第一可能就第一時間諗到,好似喺小學時候嗰啲「大蝦細」嘅情況。事實上又係咪咁呢?

根據Fairwork,「一個人或一群人反復對另一人或人群做出不合理的行為」或是「該行為對健康和安全造成風險」,便能構成職場欺凌。若然再將其細分,我哋可以咁樣去理解:

  1. 對他人表現出攻擊性
  2. 戲弄或惡作劇
  3. 強迫某人做出不當行為
  4. 將某人排除在與工作相關的事件之外
  5. 不合理的工作要求。

呢五點睇落去都有啲空泛,容許我將佢伸延少少。你可以咁樣理解,若然有人對你作出具有攻擊性或恐嚇性嘅行為,使用辱罵性或冒犯性的語言,對你作出嘲笑或羞辱等等,已經構成職場欺凌。除咗呢啲可以定性為「人身攻擊」嘅事情之外,將員工排除在與工作相關的事件之外(例如全公司都有份去食飯係你冇)、給某人太多或太少的工作(可能僱主想逼員工自動離職)、給員工作高於或低於他們的技能水平,或不向員工提供他們完成工作所需的信息等,也能夠構成職場欺凌。

如果不幸遇上事件要點做呢?首先你必須要向部門主管作出投訴,然後轉介人事部處理。假設欺凌你嘅係你主管,你就需要向其上級或者可以直接嘅聯絡人事部,盡量嘗試調解,雙方能夠就事件達成共識,甚至作出道歉。

若然其中一方最後決定訴諸法律,咁佢就需要盡快聯絡Fairwork,作出投訴。否則時間拖得長嘅話,理據變越弱,因為拖咁耐,可能係表示你根本唔當一回事,Fairwork會質疑你投訴嘅動機。一般來講,喺職場欺凌嘅案件,最後都會係調解或者要求公司作出道歉,並為員工作「防止職場欺凌」培訓,賠償好多時候都未必會包含其中。

若果真係考慮索償嘅話,好多時候係會循焦慮、抑鬱或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等方向作出 WorkCover 索償,另外,在某些情況下,你可以提出一次性索償。一種稱為損害賠償金,另一種稱為普通法損害賠償金。

你可以到下面網址參考有關職場欺凌嘅資訊,希望大家唔需要用:

https://www.fwc.gov.au/issues-we-help/bullying

者:Sydney HR 的日與夜

關於作者:作者為一企業人事部職員,同時為合資格Life Coach,國際九型人格師、MBTI及DISC Advance持牌培訓師。最鍾意玩玩具同寫下嘢。現我城隕落,無比哀嘆,盼一盡綿力,將文化保存,以文會友,抒發一下。這篇文章,歡迎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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