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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特赦】香港|在里程碑式裁決後,港府必須在同性伴侶立法方面有所進展

  • 香港政府還有一年時間來制定同性伴侶的替代法律框架
  • 香港的同性伴侶目前被剝奪了異性伴侶享有的許多權利
香港終審法院在去年作出關於LGBTI權利的里程碑式裁決。一周年的今天,國際特赦組織要求港府在承認同性伴侶關係方面,應公開其計畫進展。
2023年9月5日,香港終審法院裁定,政府有憲法義務提供「替代法律框架」以承認同性伴侶關係,並對此設定了兩年的期限。
雖然該裁決尚未達到婚姻平權的目標,但它確立了一個新的改善標準,讓每個人無論性傾向為何都能獲得應有的權利和承認。

「一年前,香港LGBTI群體取得了值得紀念的法律勝利。我們敦促港府應公開其計畫進展,解釋將如何遵守法院的裁決。港府還有一年的時間來履行該裁決。但與此同時,本應平等的權利仍時時刻刻遭受侵害。」國際特赦組織中國事務總監莎拉·布魯克斯(Sarah Brooks)表示。

「政府必須聽從法院的呼籲,確保香港的同性關係得到平等承認,並讓他們在平等的基礎上享有與異性伴侶相同的權利和保障。」

香港法律目前不承認同性關係,同性伴侶不能結婚或註冊成為任何形式的民事伴侶關係。

因此,同性伴侶仍無法享有異性伴侶所享有的權利(除非他們在海外結婚,才享有一些例外)。幾乎在生活的各方面,都可以看到不平等的情況。

以目前來說,香港同性伴侶無法享有的權利包括:

1. 不能共同領養子女

2. 不能使用生殖科技

3. 沒有遺囑時,不能繼承已故伴侶的遺產*

4. 不能以「一般家庭」的身份申請公屋*

5. 不能享受共同申報薪俸稅的潛在優惠*

6. 公務員的同性伴侶無法獲得醫療福利*

7. 不能反對摘除已故伴侶的器官,以用於醫學研究或教學

8. 如果伴侶在獄中去世,他們無法立即收到通知

9. 因照顧身患絕症的伴侶而受到僱主不公平待遇時並無保障

「香港仍缺乏同性伴侶的法律框架,這意味著這些伴侶面臨著結構性歧視。現在是香港政府應公開透明報告進展的時候了,包括公開該法律框架的起草進度、如何對LGBTI群體開展諮詢工作,以及何時提交給立法會討論。」莎拉·布魯克斯表示。

「時間所剩無幾了。在法院裁決的一周年紀念日之際,港府應加速行動以遵守法院的裁決。與此同時,港府也應審議和改革那些基於性傾向、性別認同和間性人身份的歧視性法律、政策和做法,並履行其對所有人民權利的義務——無論他們的身份認同為何或所愛之人是誰。」

背景資訊

2023年9月5日,香港終審法院對LGBTI行動者岑子杰作出了部分勝訴的裁決。法院為政府設定了兩年的時間表,以提供同性伴侶在法律上的替代框架。這意味著該立法必須在2025年9月5日之前完成。

岑子杰於2013年在美國與伴侶結婚。此後他於2018年發起了平權運動,要求香港承認海外同性婚姻,並聲稱現行法律違憲。

目前,香港只在法律上承認男女之間的「婚姻」,不承認同性婚姻、民事伴侶關係或法律上任何其他形式的結合關係。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負責監察各政府履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義務的情況。儘管2022年該委員會在對香港的審查報告中,提出了明確的建議,但香港當局仍沒有採取足夠的步驟,更廣泛地消除對LGBTI權利的歧視。

然而近年來,香港終審法院和下級法院皆認為,對同性伴侶權利的全面否定具有歧視性。這開啟了進展的大門,譬如法院開始允許同性伴侶獲得配偶簽證、就業福利、合併評稅和公共住房的權利。但進展仍然有限。

國際特赦組織反對基於性傾向或性別認同的民事婚姻法律歧視,並呼籲各國在必要時跨境承認「組建家庭的選擇權」(families of choice)。

按此閱讀原文 https://zh.amnesty.org/zh-hant/2024/09/05/hong-kong-government-must-show-progress-on-same-sex-partnership-legislation-after-landmark-ruling/

國際特赦組織是一個全球運動,在150多個國家及地區有一千多萬人參與,致力於杜絕人權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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