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18流水式集會」7人就「參與集結」定罪上訴至終院
- 終審法院5名法官一致駁回上訴
- 《泰晤士報》刊登評論,形容案件反映中國及香港政府將國家安全凌駕一切
- 《泰晤士報》:即使海外法官是否存有善意,他們都只是中共政治目的提供了合法的幌子
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於維園舉行的「818流水式集會」,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李柱銘7名民主派人士被裁定組織集結及參與未經批准兩罪成立,7人上訴後獲撤銷「組織集結」一罪,另就「參與集結」定罪上訴至終院,終審法院5名法官周一(12日)一致駁回上訴。案件受國際傳媒關注,其中英國《泰晤士報》於周二(13日)刊登評論,形容案件反映中國及香港政府將國家安全凌駕一切,包括香港的司法獨立及民主精神,「北京正在榨乾香港民主運動的最後一口氣」。
上訴方提出爭議起訴、定罪、和平集會、損害人權、「相稱性評估」及香港終院是否應參照英國最高法院案例「Ziegler」案及或「Abortion Services」案等爭議點。案件由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林文瀚、及常任法官廖柏嘉勳爵5人共同審理。被告上訴人7人中,只有何秀蘭、李柱銘到庭旁聽。
首席法官張舉能和常任法官李義強調,香港和英國在處理與人權有關的法律框架不相同,在英國,當條款被認為不符合人權仍會被視為有效法律,然而香港法庭可以將違憲的條款廢除或判處無效,因此裁定香港法庭不應參照英國案例。張官和李官均不認同7名被告指,由被捕至判刑須額外評估相稱性,法官霍兆剛、林文瀚和廖柏嘉勳爵分同意,最終一致同意維持原判。
英國《泰晤士報》刊登了一篇以「差劣的審判」(Poor Judgement)為題的評論,批評上述案件的判決是中國政府針對《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其他民主派人士的「暴行」,反對任何外籍法官參與其中,否則猶如參與其中。文章指,作為英國公民的黎智英是香港最年長的政治犯,在監獄服刑的四年間大部分時間被單獨囚禁,並持續受到中國法律體系的攻擊,參與駁回他定罪上訴的其中一位法官廖柏嘉勳爵也是英國人,事件令人震驚,認為這種令人難以置信的局面必須結束。
評論指,廖柏嘉勳爵是英國最高法院退休法官,是公認的法律權威,在香港終審法院出任常任法官極具影響力,惟在中共的冷酷影響下,香港的法律制度失去判斷力及保護個人的自由。文章認為中國的法律幾乎沒有合法性,因為中國共產黨及香港政府將國家安全凌駕一切,包括香港的司法獨立及民主精神,「即使海外法官是否存有善意,他們都只是為其政治目的提供了合法的幌子。」
評論認為海外法官應該採取相應行動並辭職,否則只會對香港的司法弊大於利,又促英國政府把握關鍵時刻採取行動,不要再迴避問題,為香港陷入困境的自由捍衛者發聲。
新聞來源:《泰晤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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