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頴匡早前承認暴動罪,周一親自庭上求情
- 暫委法官李志豪共8次打斷
- 劉指闖立法會議事廳是因擔心示威者安全,亦承認自己是其中一員
- 劉7.1後曾想過離港但改變主意,願意兌現與示威者「齊上齊落」的承諾
- 劉指希望出獄後可完成剩餘大學學位學分,過30歲人應有的人生
因「反修例運動」期間「7.1」佔領立法會案,及民主黨初選47人案正在還押的劉頴匡與鄒家成於開審前承認一項暴動罪,周一(11日)在西九法院親自讀出求情信。他在信中道出自己成長經過、香港多次社會運動及大學經歷令他體會民主可貴。他指,7.1後曾想過離港但改變主意,「唔想公眾覺得,呢場運動嘅門面人物只係顧住自己安危,證明真係有人願意兌現齊上齊落嘅承諾。」他求情表示,希望出獄後完成學位,過30歲人應有的人生,不忍女友奔波。劉發言期間,暫委法官李志豪共8次打斷。
劉形容,2019年7月1日是「反修例運動」的轉捩點,有聲音指當時是展示民意的最後機會,他害怕示威者「以死相搏」對抗政權。劉憶述,從沒想過示威者會以武力硬闖立法會議事廳,又以為警方必會果斷採取行動,他形容當時情況「好詭異」,加上社會的絕望氣氛,令他非常擔心示威者安全。有示威者更向他表示堅決留守,連遺書都寫好放於背囊內。
劉認為,樂見示威者最後決定撤離,避免警方暴力清場,將傷亡減到最少。劉指,7.1後曾經考慮過離開香港逃避刑責,亦有人勸他離港,但他很快便決定要準時回港報到,「我唔想一生都返唔到我最愛嘅城市,亦唔想公眾覺得呢場運動嘅門面人物都係只顧自己安危,我想公眾知道真係有人願意兌現齊上齊落呢個承諾」。劉承認有參與示威,亦因同情示威者一同進入立法會,「既然咁樣就係犯法,我願意負擔責任,既然我同情示威者,我願意同佢哋一齊坐監」。
劉求情指自小家貧,但成績優異「拔尖」入讀香港中文大學,但因積極參與社會運動而無心向學,最終沒有完成學位。他表示已在獄中修讀語言及翻譯榮譽學士課程,期望出獄後可完成外出實習的學分,成功取得學位。劉指,自己的陳詞放棄表態,承認自己不是稱職的政治人物,又不忍女友一直為自己奔波勞碌、犧牲生活。「我希望做番一個稱職嘅男朋友,過番一個30歲嘅人應該要過嘅人生⋯⋯但有啲嘢冇變過,我仍然好愛香港,我仍然好愛呢個地方嘅人,我仍然希望保留善良同純真,無論人哋點睇我都好,做人對得住自己、對得住天地良心」。
新聞來源:《庭刊》、棱角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