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長官李家超:顯示犯罪規模和嚴重性,特區維護國安天經地義
-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被告出賣港人極其醜惡,外部勢力仍虎視耽耽
- 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歡迎裁決,法庭義正詞嚴
-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人權已迅速瓦解,要求當局撤銷不公正指控
- 香港監察:將捍衛民主的勇敢人士定為犯罪,已成為港府的常態
-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法庭將國家安全凌駕於公民權利
47人案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周四(5月30日)於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宣判,除劉偉聰及李予信罪名不成立外,其餘14名不認罪被告罪成,律政司其後正式向法庭申請上訴,二人獲有條件保釋,其餘被告則繼續還柙。行政長官李家超、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及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先後見記者,三人支持法庭判決。有人權組織發聲明批評,港府為維護政治利益,將國安凌駕公民權利,將捍衛民主的勇敢人士定為罪犯,做法已成常態,並要求撤銷指控。
李家超指案中眾被告的定罪和法庭判決,顯示法庭確定本案顯示犯罪規模和嚴重性。他譴責有境外勢力在審訊期間抹黑香港的司法機構、律政司和執法部門,以恫嚇的方式和誤導性言論踐踏法治。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形容被告出賣港人極其醜惡,外部勢力仍虎視耽耽,強調企圖危害國安的人都難逃法網。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表示歡迎裁決,指法庭義正詞嚴。他指雖有兩名被告暫時脫罪,但從法庭判詞中顯示案情嚴重,雖被告參與度有不同,但都是目無法紀。
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發聲明形容判決為史無前例,說明香港的國家安全法被用作壓制異議的武器,要求當局撤銷不公正指控。國際特赦組織中國區主任Sarah Brooks表示,「它代表了港府近乎徹底清洗反對派人士的,突顯了香港人權已迅速瓦解。」47人案中大部分人已被還柙逾三年,國際特赦指做法不公正,眾被告僅僅因為行使言論自由、結社自由和參與公共事務,而成為港府的攻擊目標。
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創辦人兼執行總監羅傑斯(Benedict Rogers)亦發聲明表示,將捍衛民主的勇敢人士定為犯罪,已成為港府的常態。「這場審判與黎智英及等政治犯的案件如出一轍,港府製造假象,為符合所謂保護國家安全法例,維護香港當局扭曲的政治利益。」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對判決表示失望及遺憾,顯示法庭將國家安全凌駕於公民權利。「案件由指定法官審理,以及由律政司主動申請不設由公眾人士組成的陪審團審訊案件。縱使香港政府聲稱這些安排都是根據香港的法律進行,我們認為這依然與國際人權標準和公眾所期望的公平審訊及司法公義存有巨大落差。」中心促請港府遵從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的建議,重新訂立符合《公約》要求的《國安法》;並中止以《國安法》或煽動罪對因行使表達自由而被控的人的檢控。
棱角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