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李家超宣布,明日(3月1日)起全面撤銷口罩令,室內、戶外及公共交通工具戴口罩均不用再強制戴口罩。
李家超解釋,解除口罩令是基於幾個考慮因素,包括(一)數據顯示本港新冠疫情受控、並無大反彈的跡象;(二)香港已建立廣泛及全面防疫屏障;(三)重點人群無出現爆發,包括醫院、院舍及學校等;(四)病毒變異並無大的變壞情況;(五)冬季流感及呼吸道感染的高峰期已臨近尾聲,風險可控。李家超認為是適當時間解除口罩令。不過,為了保護高危群組,高風險地方例如醫院、院舍等,負責人可以利用「行政指令」去要求在場人及訪客戴口罩。
本港自2020年7月15日實施口罩令,規例為《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第8條,並一直維持至今,長達兩年七個月。任何人違反佩戴口罩的法例規定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第三級罰款(10,000 元),或可藉繳付定額罰款5,000元,解除因該罪行而須負的法律責任。
有專家認為,本港解除口罩令慢人一步,全球多國早就取消口罩令,澳門也在2月27日取消戶外口罩令。港大微生物學系臨牀助理教授薛達(Siddharth Sridhar)日前在其Facebook發文,指香港是目前世界上其中一個仍強制市民在所有公共場所佩戴口罩的地方,並指自己不贊成強制戴口罩。
新聞來源:政府新聞處、薛達教授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