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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還押千日 黎崇恩籲英正視國安法對企業威脅 WSJ:關押政治犯怎稱金融中心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仍未開審,而他自2020年12月31日還押至今(9月26日)已達一千日。其子黎崇恩日前致函英國商貿大臣栢丹娜(Kemi Badenoch)請求會面,並呼籲英方正視港區國安法威脅企業經營的現實。美國《華爾街日報》周二亦發表評論文章,質疑香港關押政治犯還如何向外宣稱是世界金融中心。

黎崇恩在給栢丹娜的信中,提及英國商貿部於9月18日宣佈任命Lewis Neal為駐華貿易代表時,栢丹娜表示相信他將「為英國企業在全球成長最快的市場之一擴展機會」,增進對英貿易、投資及英國出口。黎崇恩表示,港區國安法對每個在港活動的企業與商務人士構成風險,受北京控制的港府可假借「國家安全」名義關閉企業、監禁營運者。

他又指出,英國商貿部發佈的在港營商建議未提到港區國安法可輕易遭當局濫用,該法應用範圍不僅限政治,中國對國安的定義涵蓋經濟、社會和科技領域。黎崇恩質疑英國商貿部錯判港區國安法僅對政治活躍人士構成風險,恐令英國企業誤以為香港形勢「一切如常」,但這明顯違背事實。他又指栢丹娜的言論未提及中國人權問題,與英國政府早前的承諾有衝突,請求就此與她會面。

黎崇恩稱,印太事務大臣卓雅敏(Anne-Marie Trevelyan)曾在接見他時保證,英國政府官員將在每場與中方的雙邊會談中提及黎智英案。其中外交大臣祁湛明(James Cleverly)8月訪問北京時有提及黎智英案,但據黎崇恩了解,投資大臣莊敦文(Dominic Johnson)今年稍早訪華時,未有談及黎智英。

末任港督彭定康近日亦公開質疑,英國首相和外交大臣與中方對等官員會晤時,到底就黎智英案具體說了什麼,中方又如何回應?彭定康說,不痛不癢的外交只做到最基本的「提出關切」,而中國會認為英國不過是在敷衍了事。英國必須明確傳達嚴正看待中國濫權等作為及對黎智英案的態度。

而美國《華爾街日報》周二亦就黎智英遭還押千日發表評論文章,形容這天是「可恥的紀念日」,既令世人記起黎智英的勇敢,亦記起中國對法治的蔑視。文章又質疑香港成為一個關押政治犯的城市,還如何對外宣稱是世界金融中心。

評論指,黎智英的犧牲受人注目,原因是即使他能事先逃往海外,但他仍選擇留下。文章又提到黎智英被控的罪行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然而政府拒絕他聘用海外律師為其辯護。

評論指出,中國在《中英聯合聲明》承諾給予港人50年的自治權,但香港仍聽從中國指示。評論又指香港每個人都知道黎智英將被判有罪,「真正的問題是,一個關押政治犯的城市,如何能對外宣稱是世界金融中心」。文章引述數據,指2019年反修例運動至今,包括黎智英在內已經有1,647名政治犯被關押,「雖然金融中心依賴資訊自由流通和法治,但在今時今日,港人可能因為表達錯誤言論而被捕」。

黎崇恩的言論在文中亦被引述。黎崇恩曾形容港府派500名警員查封《蘋果日報》是「讓真相成為一種犯罪」,又指金融中心不能於謊言和壓制資訊流通的基礎上建立。評論最後說,黎智英在監獄的時間越長,將越能證實謊言,而香港恪守法治的聲譽也將成為遙遠的回憶。

而特區政府周二傍晚發聲明,「強烈譴責及反對有不同海外機構和媒體就涉及黎智英的相關案件所採取的執法行動及法律程序作出誤導言論和抹黑」,並指「有關言論是對香港特區內部事務和香港特區法院行使獨立審判權作出公然的政治干預」。政府發言人指:「《香港國安法》清楚訂明,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包括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集會等自由。然而,有關權利和自由並非絕對,會受法律作出的規定所限制。新聞從業員與其他人一樣都有義務遵守所有法律。」

政府發言人強調:「香港特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特區政府嚴正敦促有關的海外單位停止干預香港特區的審判獨立和內部事務。」發言人又稱:「倡議某種背景的人或組織不應就其違法行為和活動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給予其犯法特權,完全違反法治精神。」

聲明又表明,「特區政府對於有關單位呼籲的所謂『制裁』嗤之以鼻,無懼任何威嚇,定當依法堅定不移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並強烈敦促相關呼籲所對應的國家遵守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的行為,並停止干涉純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新聞來源:綜合報道、華爾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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