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香港警方國安處通緝的「香港民主委員會」執行總監郭鳳儀,其 68 歲父郭賢生被指處理她人壽保險單,被控以「23條」下的「企圖處理潛逃者財產」罪,案件周三(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
郭賢生戴黑框眼鏡、穿淺綠色上衣到庭應訊,續由大律師關文渭代表,控方由律政司高級檢控官李庭偉代表。
郭賢生當庭表示「明白,唔認罪」,案件排期 10 月 8 日開審,預審期兩日。
辯方提出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曾處理郭的保釋申請,知悉辯方的抗辯理據及陳詞,或影響公眾對審訊公正觀感。
蘇官提出「一般嚟講唔應該由我處理返」,又指「我記錄低啦,應該唔會我處理(本案審訊)㗎喇,好冇?」
郭賢生獲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外出,戴帽離開法院,在旁有人打開雨傘,護送登上的士離開。
美國、法國及加拿大領事亦有代表旁聽。
郭父的高院保釋條件需每日到警署報到,辯方指 7 月 20 日未有報到,乃因颱風「韋帕」襲港,最高掛起十號颶風信號,未前往警署前已致電警方,警方亦表示當日事情為「不可抗力」。
首宗「23條」控被通緝海外港人家屬
被告郭賢生(68 歲,報稱商人),被控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 90(2)(b) 及 90(3) 條、《刑事罪行條例》第 159G 章下,一項「企圖直接或間接處理屬於有關潛逃者或由有關潛逃者擁有或控制的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罪。
控罪指,郭賢生於 2025 年 1 月 4 日至 2 月 27 日期間,在香港企圖直接或間接處理屬於名為郭鳳儀的有關潛逃者的,或由該郭鳳儀擁有或控制的任何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即一份壽險及綜合人身意外保險單,而該保險單可用以取得存於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的資金。
郭鳳儀 2023 年被通緝
2023 年 7 月 3 日,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公布,獲法院批准向郭鳳儀等 8 名潛逃海外並涉嫌違《國安法》罪行者發出拘捕令。
郭被指涉「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懸紅金額為 100 萬港元。
2024 年 12 月 24 日,政府刊憲公布,保安局長鄧炳強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權力,對郭鳳儀等 7 人採取 6 項針對措施,包括撤銷特區護照,禁向他們提供資金等。
警方指郭鳳儀以「香港民主委員會」要員身分於外國出席會議及活動,並會見外國政客及政府官員,以請求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英國政府外交部曾稱密切關切事件,各海外港人組織,以及人權組織亦曾聯署批香港政府施行跨境鎮壓。
郭前日在社交平台上載照片,指感謝大家數月來的關心與問候,好久沒打招呼,分享華府在夏天的花開
新聞來源:《庭刊》、棱角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