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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聯交所停牌18個月 壹傳媒1.12被除牌

壹傳媒發公告,接獲聯交所函件稱,聯交所上市委員會於2022年12月22日對公司的恢復買賣及上市狀況進行審議,決定取消壹傳媒的上市地位。壹傳媒將於今年1月12日(周四)被除牌。

是次決定,聯交所上市委員會根據《上市規則》第6.01A(1)條,取消壹傳媒上市地位。該函件指,除非壹傳媒根據《上市規則》第2B章申請覆核該決定,否則該公司最後上市日期將為2023年1月11日,上市地位將自2023年1月12日上午9時正起取消。

壹傳媒公告指,該公司目前無任何意向行使《上市規則》第2B章項下的權利;而於最後上市日期後,雖然股份之股票將仍屬有效,但股份不會在聯交所上市,亦不再於聯交所買賣。其後,公司將不再受《上市規則》規管。

壹傳媒股份2021年6月17日上午9時起於聯交所暫停買賣,至今已近18個月。

2021年9月時,壹傳媒發公告指,包括葉一堅等4名董事會成員集體辭任,並繼續停牌直至另行通知。當時,4名辭任的壹傳媒董事發聲明指,保安局6月17日引用《港區國安法》凍結集團銀行賬戶,導致不能合法支付員工工資及基本業務費用,而即使有資產亦被禁止使用,形容《港區國安法》可以在沒有法院介入的情況下,令公司被迫清盤。

當時董事會則在聲明中指出,集體辭任是出於保護股東、債權人、員工及前員工利益。他們當時解釋,壹傳媒股份自6月17日停牌、2名董事會成員被捕,保安局同時引用《港區國安法》凍結集團內子公司銀行賬戶,並指公司若將其在其他賬戶中的資金用於替這些業務支付其任何費用,即屬犯罪,意味公司無法再支付員工工資、購買油墨和保持電力供應等基本業務費用,因此決定在2021年6月24日停止出版《香港蘋果日報》及其數碼業務。

聲明當時又形容,繼2名董事和創辦人黎智英被捕後,7名前壹傳媒及《香港蘋果日報》高管、編輯和社論作家也根據《港區國安法》被捕,而港府從未表明《香港蘋果日報》發表的哪些文章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董事會指「這種不確定性造成一種恐懼氣氛」,且導致公司在香港的剩餘員工中有許多人辭職。

新聞來源: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