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務處去年5月增設「警員中英文筆試」
- 「警員中文筆試」合格率49.4%
- 「警員英文筆試」合格率27.6%
- 鄧炳強:反映筆試有把關作用
警務處於去年5月放寬警員、見習督察及輔警警員的入職要求,包括取消最低身高及體重要求,以及增設「警員中英文筆試」,考生須在一小時內回答60條選擇題,為DSE語文科不及格的投考者提供翻身機會。保安局最新回覆立法會的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底,分別有87人應考「警員中文筆試」,623人應考「警員英文筆試」,其中有14人同時應考中英文筆試,兩項筆試的合格人數分別為43人和172人,即合格率為49.4%及27.6%。
民建聯黃俊碩擔心警隊遴選標準調整後,令新入職人手質素下降,又指有內地旅客在社交媒體投訴,於除夕夜遭警員罵「唔識廣東話就唔好嚟香港啦」。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回應指,這正正反映筆試有「守門口」(把關)作用,「合格率正正反映,好多人本身未必有 DSE 學歷,亦都未必過到測試」。對於旅客的指控,他稱若屬實是「不能接受」,因為警員對市民和任何遊客都要有「良好正確態度」,他指警員訓練重點包括待人接物、做人處世態度、有禮貌,「係有保障喺度」。
投考警務人員須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DSE)或香港中學會考(會考)的中國及英國語文科分別考獲第 2 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以及能閱讀及書寫中文及操流利粵語。警務處去年5月5日起新設「警員中英文筆試」,讓不符上述公開試要求的人士,有多一個渠道投考警隊,以解決警隊招聘困難的問題。
棱角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