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流亡英國的前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母親所居住的逸東(一)邨公屋單位,月初被房署收回
- 房署在接受傳媒查詢時,聲稱收回該單位是因為住戶「欠租違約」
- 日前,羅與另外五名被通緝的流亡人士遭當局指明為「潛逃者」,並處以「禁止提供或處理資金」、「撤銷特區護照」等處分
流亡英國的前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在港的舊居、其母所居住的逸東(一)邨公屋單位,近日被房署收回。房署在接受傳媒查詢時,聲稱收回該單位是因為住戶「欠租違約」。
該公屋單位被收回的消息於周日(6月16日)傳出。據房署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該單位「曾出現欠租情况,違反租約」,故在今年3月發出遷出通知書,終止有關單位的租約,並已於6月完成相關程序收回單位。房署續指,在收回該單位後,署方會在完成翻新工程後將其編配予其他有需要的家庭。
據《明報》報道就指該單位目前鐵閘上有鐵鏈,門外則貼有房署告示,稱單位在6月3日已被收回。報道又稱單位被收回當日發現遺留多項物品,包括電視機、冷氣機、雪櫃等電器,亦有多袋雜物。
去年中,警方國安處對被指涉嫌違反國安法的羅冠聰等8名流亡人士發佈通緝令,並各懸賞港幣100萬元。特首李家超當時曾公開表示,當局會用盡所有方法追捕,對羅冠聰等海外通緝犯「窮追猛打」,也會追究向他們提供資金或協助的人的責任。
警方國安處在懸紅通緝羅冠聰約一周後,曾帶走其在港的父母及兄長問話,以了解他們有否向羅提供經濟援助及是否作為他在港的代理人。至日前,羅又與另外五名被通緝的流亡人士遭當局指明為「潛逃者」,並處以「禁止提供或處理資金」、「撤銷特區護照」等處分。
流亡澳洲的民主黨前議員許智峯在接受自由亞洲電台訪問時就表示「相信這種株連家人、連坐法會繼續發生」。他稱自己曾任區議員多年,也未聽過欠租會被趕走的個案,「所以我懷疑一定有政治考慮,可能用最少的理由就踢走」。
新聞來源: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