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州政府將公眾地方醉酒非刑事化,作為未來法律改革的一部分。 該州將採取以健康為基礎作為應對公眾地方醉酒行為,取代原有作刑事罪行處理。
相關法律改革,將於今年11月生效,在公眾地方醉酒人士將被帶回家,或送往協助他酒醒的地方,而不再是帶往警察局處理。
維州總檢察長積其蓮賽姆Jaclyn Symes表示,警方應對重心將以健康為主,這會是新的策略。她表示,政府會投資更多來加強服務,確保市民不會關在囚室內醒酒。政府希望市民在公眾地方飲醉酒,是可以得到的是對他們健康的關注,而不再當作是一種犯罪行為。
不過,上述新措施遭到維州警察工會的非議,認為改革是「疏忽及魯莽的」,工會秘書Wayne Gatt表示,工會認為此舉將令社區面對重大風險,及需有替代性的權力去處理事情。
總檢察長 Symes表示,在11月該罪行非刑事化後,不會賦予警方任何新的權力,該改革也非旨在令警方有負面影響,也非擴大警方權力,更不是讓醉酒成為其他罪行免於刑責的借口。 「當有人擾亂治安,及遇有任何暴力場面,警方仍然可以介入。」
曾有醉酒女子被捕後死亡
5年前, Yorta Yorta 女子 Tanya Day因為觸犯公共地方醉酒,而遭警方關入囚室,她在囚房內頭部嚴重受偒死亡。當時對Tanya Day死因調查指出,她被捕關在Castlemaine 警局前,在V/Line 火車上酒醉睡著;Tanya Day在囚室至少五次擊中頭部,17後在醫院死亡。她的家人在一份聲明表示,以健康為重點的法律改革,將有助於拯救生命。「如果當時維州警方認真對待她的情況,並以公共衞生的措施照顧她,我們的母親今天仍會跟我們在一起,但他們選擇在她最脆弱的時候,將她拘捕。」Tanya Day家人說,並指責當時負責的警官未有按照維州警方指引去照顧Tanya Day,導致她被拘留在囚室,在地板上獨自死去,更直指公眾地方醉酒法是過時及具歧視性。
新聞來源: News.com.au, ABC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