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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思位妻呼籲老撾政府拒絕引渡 指盧一旦回國必遭受監禁或酷刑

曾協助「12港人」的中國維權律師盧思位,日前在老撾遭到拘留,面臨強制遣返中國。盧思位的妻子張春曉昨日發放片段,感謝各方在過去兩個星期持續嘗試營救盧思位。張春曉提出三點回應,包括指出一旦盧思位被引渡回中國,極有可能因其維權活動遭受監禁、酷刑或不人道對待,呼籲老撾政府應根據其《引渡法》規定,拒絕引渡盧思位回國。

對華援助協會 Youtube 頻道昨日上載張春曉拍攝的片段,張春曉在片中表示,最近兩個星期以來,營救盧思位的行動一刻沒有停止,她感謝聯合國、美國及各國政府、民間團體和個人,為盧的自由和家庭團聚作出的積極努力。她同時感謝老撾政府向世界公開交代盧的下落和解釋。

張春曉表示要就三點事項作出回應。第一,張春曉強調,盧思位的中國護照、老撾和美國的簽證都是合法的,中國政府因為他實踐中國《律師法》和《國際人權條例》為 「12港人」辯護而吊銷他的律師執照和禁止出國是非法行為;而盧要逃離中國和妻子和團聚,也是合法合理合情的行為。

張春曉指,第二,根據老撾的《引渡法》第10條3款規定,如果當局認為被引渡的通緝犯可能會因為其種族、國籍、宗教、部落、性別、社會地位、經濟狀況或其他不符合人道主義原因,而可能遭受酷刑或不人道對待,當局就應拒絕進行引渡。

張春曉指,所有證據都顯示,一旦盧思位被引渡回國,中共一定會因為他所屬的維權群體、社會身份、言論和他被迫出逃的行為,對他實施監禁、酷刑或其他非人道措施。

張春曉提出第三點,指如果老撾真要為其聲稱盧思位持虛假旅行證件過境的指控進行調查和審判,此審判必須是全程公開,並允許律師在不受政府干預和威脅下進行公平代理。她亦要求老撾當局必須允許聯合國、及關心案件的美國外交官和外國媒體進行旁聽和報導。

張春曉最後呼籲老撾政府遵守其法律和國際法,盡快釋放盧思未,並呼籲各國政府、組織及正義良心人士繼續為盧思位的自由提供幫助和努力。

棱角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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