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李家超周三(10月25日)發佈新一份《施政報告》,當中提及港府正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工作進行研究,並期望在2024年內完成立法。有反對聲音質疑,23條立法將比《國安法》更嚴厲,勢進一步收窄港人的自由。
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認為,政府現時為23條立法,條文勢必比2003年,由時任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牽頭的第一次立法更為嚴厲且範圍更加廣闊。他指現屆政府為向北京表忠,表明自己有能力遵從中央旨意,落實鎮壓反對派的工作,必然會在立法上做得「比北京要求更高」。他又認為2003年首次23條立法時未有考慮太多的元素,如網絡、資訊的傳遞,乃至針對非政府組織及大專院校的內容,都會被列入此次立法且大幅收緊。李永達相信,此次23條立法之後,香港將與北京上海等內地城市再無分別。
曾組織反對網路23條立法、鍵盤戰線的鄺頌晴表示,雖然目前未有條文細節,但相信政府今次的立法目的在於堵塞《國安法》的漏洞,進一步收窄香港人的言論自由。她指《基本法》23條包含了一些《國安法》未有覆蓋的內容,例如「禁止香港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這勢必導致條文更嚴厲及不清晰。她憂慮諸如香港工會與外國工會之間有聯繫或合作等行為,也會被法律禁止。
她亦表示,23條立法勢必進一步收窄香港的網絡自由,或會逼使一些在港營運的外國網企,如此前因歌曲《願榮光歸香港》爭議而被港府指摘的Google,開展自我審查,以避免犯法。她指立法勢必損害香港的網絡生態和企業發展,科技公司若將數據及客戶資料存放在香港,或要面對港府以23條索取的風險,或促使這些公司考慮將業務轉移至其他地方。她補充道,香港作為一個金融中心及中國的「白手套」,不能像內地般以網絡長城封鎖,因為這勢必會影響營商環境。
美國喬治城大學亞洲法律中心高級研究員任建峰則認為,港府在訂立《國安法》之後已經是為所欲為,23條立法功能與《國安法》重複,其作為只為向市民展示權威,表明「政府講左會做,就一定要做」。他又相信23條終會淪為政府官員吹噓達成百分百入罪率的工具。
棱角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