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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國組織斥國安法損人權 陳國基:自由及權利非絕對

  • 陳國基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普遍定期審議上,重覆港府的「復常」講法
  • 陳國基宣揚《國安法》和「完善」選舉制度,令香港重回正軌
  • 國際組織及港人團體斥《國安法》模糊,被用來打壓反對聲音
  • 英、美、加等多個國家促請港府廢除《國安法》
  • 陳國基反駁指,這些質疑基於有誤解和不了解香港,直言「許多權利和自由並不是絕對的」

香港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周二(23日)在日內瓦,以中國代表團副團長的身份,出席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就中國人權狀況召開的普遍定期審議(UPR)。他在開場白重覆港府一直的「復常」講法,指「一國兩制」是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基石,《國家安全法》和「完善」了的選舉制度,令社會的騷亂和恐懼結束了,「我們的城市已經重回正軌」。他更表示香港人繼續享有國家憲法和基本法保障的權利和自由,又稱香港的司法系統仍然受國際認同,是一個以市場為本、開放和公正的體制。

不少國際組織及港人團體都有提交意見書,例如英國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 UK)反映,港府利用模糊的國家安全和煽動叛亂指控來消除異己,削弱長久以來建立的監察、批評和改變政府的行為。無國界記者(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促請港府釋放13名被拘留的記者及捍衛新聞自己的人,包括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並停止一切對記者的法律騷擾和恐嚇。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聯同多個海外港人團體,反映了香港流亡人士的聲音,要求廢除《國安法》。

十多個國家亦有就香港問題提出意見,包括英國認為應該按聯合國建議,廢除《國安法》,停止檢控黎智英等人;美國促請停止騷擾、監視和威脅異見人士,並廢除含糊的《國安法》;加拿大亦建議廢除《國安法》,並停止檢控所有因行使權利和自由而被起訴的人。

面對各國組織對香港的人權現狀及《港區國安法》的質疑,他反駁指這是由於當中有誤解和對香港的真實情況缺乏了解。他又重覆一次港府形容2019年「反送中」的敘事方法,稱《國安法》正正是為了止暴制亂而制訂。他 表示,「基本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等,都在憲法的層面上受到《基本法》的保障,又重申《國安法》第四條明文規定,在維護國家安全之前題下尊重及保障人權,直言「許多權利和自由並不是絕對的」。

棱角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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