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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女藝人遊泰遭勒索 警認收6000港元 總理巴育:須嚴懲

台灣女藝人安于晴表示遭泰國警員勒索2.7萬泰銖,在當地引起極大迴響。(IG圖片)

台灣女藝人安于晴早前到泰國旅遊,其後在Instagram發帖表示遭當地警員勒索2.7萬泰銖(近6000港元),泰國警方起初否認,曼谷市警方其後於周一(1月30日)承認有警員曾收錢,7名涉案警員被調職及將被起訴。當地媒體周三(2月1日)報道,總理巴育表明,若有證據顯示警員涉及勒索,必須受到法律處罰。

33歲的安于晴1月初在IG發帖稱,在泰國遊玩,1月5日凌晨與朋友外出,他們在曼谷外出乘坐Grab出租車,其後經過中國駐泰國大使館附近時被截停接受搜查,她聲稱,被警員指因擁有電子煙而有機會受到刑事指控,擾攘一個多小時後,她支付了2.7萬泰銖給警員,才能與朋友離開。

事件在泰國引起極大迴響,有網民將安于晴事件與早前另外一樁泰警醜聞相提並論,批評警方貪污受賄。曼谷警方1月26日稱,警員當日截查安于晴一行人的車輛時,發現有人持有當地屬違禁品的電子煙,強調沒有警員索錢。

不過近日有泰國傳媒報導,已有當日身處現場的警員承認收錢,因為安于晴被發現有電子煙,警方要求付錢換取不被調查。曼谷警方隨後稱,至今調查所知與傳媒報道一致,但仍在調查涉案金額及誰收了錢。

安于晴周三(2月1日)接受BBC訪問時,則否認當日有電子煙,指是有警員將電子煙放到她手上並拍照。

對此事件,泰國總理巴育周三強調,任何涉及警員向遊客勒索金錢的問題必須解決,且要嚴懲違法警員,不容此問題破壞整個警隊聲譽。

今年農曆新年前夕,一名中國網紅曾拍片聲稱,向泰國警員支付約1.3萬泰銖,約3,100港元後,便有警車和警方電單車將她從機場一路護送到酒店。

新聞來源:BBC、曼谷郵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