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許智峯等4人,被指在2019年「光復屯門公園」遊行後,迫一名男子刪除示威者照片及片段,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及不誠實取用電腦等罪。林卓廷等3人在1月20日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在10日後,就無罪裁決提上訴。
律政司星期一(30日)以案件呈述方式,就案中女社工的無罪裁決提上訴。另外,據《法庭線》報道,律政司亦有就同案林卓廷及網媒記者的無罪裁決提上訴。
2019年7月「光復屯門公園」遊行後,一名男子被懷疑手機內藏有「7.1警總」外示威者的照片及片段,被示威者包圍。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許智峯等4人,被指在屯門警署外迫該男子刪除相關照片及片段。4人分別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及不誠實取用電腦等罪。
法官游德康於1月20日裁決時表示,林卓廷當日處身於事主與示威者之間,化身為「隔熱點」四處撲火,態度平和,故裁定林卓廷罪名不成立。
案中另一名報稱社工的女被告同樣脫罪,一名網媒記者妨礙司法公正罪名不成立、非法集結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