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挽留人才,新加坡全國僱主聯合會提出新指引
- 僱員有權申請每周工作4天,增加在家工作日數及彈性辦公時間
- 指引沒有法律效力,若有公司拒絕僱員申請,聯合會將會介入協助
- 聯合會助理秘書長:希望新指引有助護理員、女性工作者等重返職場
2020年疫情後全球工作模式轉變,繼英國和愛爾蘭等歐洲國家逐步實施4天工作制後,新加坡全國僱主聯合會(下稱聯合會)周二(16日)提出新指引放寬僱員辦公要求,幫助政府及企業挽留人才,宣佈今年底起僱員有權申請每周工作4天,增加在家工作日數及彈性辦公時間。
聯合會由新加坡勞工部、全國工會大會及人力資源部合作成立,聯合會宣佈今年12月1日起,規定在新加坡工作的僱員,可申請靈活的上班時間,以避免交通繁忙時間,也可要求彈性的上班地點,則調整在家工作日數。有關指引列明,新加坡所有公司需要為員工建立申請流程,公司或管理階層不能以「不相信彈性工作方式」、「生產力惡化」、「成本增加」等為由,拒絕員工有關要求。
聯合會助理秘書長楊涴淩(Yeo Wan Ling)表示,指引沒有法律效力,但若有公司拒絕僱員申請,應與僱員探討其他解決方案。被拒的僱員亦可尋求工會或聯合會協助。她指,希望新指引有助護理員、女性工作者及資深員工等考慮重返職場。
英國在2022年下半年開展4天工作周試驗計劃,有不少非牟利組織、醫療保健、零售、建造業組織和企業參與。大部分參與的企業表示會繼續容許員工彈性上班,過半企業亦有意將其變成恆常措施。
新聞來源: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