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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睎乾十三維度】7.21控方證人原來是白衣人

看今日香港的法庭新聞,真是比小說更離奇。
2019年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案,遭圍毆的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以及另外六人被控參與暴動,近日審訊開始,七人皆否認控罪。這兩天控方傳召匿名證人A婦,據《明報》前天報道,她是「案發當晚到元朗站打算搭港鐵的乘客。」誰知道辯方一盤問,A婦的真正身分就無所遁形。
儘管法官陳廣池已提醒A,若回答盤問時侵害自身權益(即講出一些證供,令自己陷入刑事追訴的風險),可選擇不答,但A在閉路電視片段的鐵證面前,仍無可避免曝露了很多近乎「自證己罪」的線索。綜合幾個網媒的報道,721當晚的A婦原來是這樣的:
一、A穿白衣;
二、A戴上其他白衣人給她的紅繩,以資識別(給她紅繩的白衣人對A說:「唔戴就打埋你。」證明紅繩代表自己人);
三、A參與白衣人遊行,並大叫「保衛家園」口號;
四、A緊隨兩個白衣人進入元朗站,那兩人叫程偉明和鄧英斌,早前已被裁定暴動罪成(程偉明在8月申請上訴許可時,曾在庭上直指是政府指示他們去打人,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五、白衣人襲擊市民後離開,A在現場向他們鼓掌。
據此,你還認為A是「到元朗站打算搭港鐵的乘客」嗎?必須補充一下,以上五點,有些是A一不留神自爆的(例如穿白衣),有些是A不願回應(拍手),甚或矢口抵賴的(叫口號),但辯方一播出現場影片,A就不認不認還須認。
從正常人角度看,A顯然是「白衣人」一員。按港府檢控2019年示威者的一貫做法,警方應該以「共同犯罪原則」控告A涉嫌暴動才對。但結果是什麼呢?
被白衣人打到右臂骨裂、嘴角縫18針的林卓廷站在犯人欄,施襲一方的A反而成了控方證人。
三十年前看《九品芝麻官》,笑到流眼淚;今天看到現實中的常威和戚秦氏,只有眼淚在心裏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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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說:「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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