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香港最矚目的新聞,似乎是赤洲發現的一片恐龍化石。化石據說屬於白堊紀時期(距今約一億四千五百萬年前至六千六百萬年前)。鋪天蓋地的新聞報道,都引述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說:「意義非常重大。」
發現恐龍化石,科學家——尤其是古生物學家——當然覺得有意義(儘管也不一定重大),但對於一般市民或官員來說,又會有什麼「非常重大的意義」呢?
所謂重大意義的發現,不妨舉個例子:2013年有人在英國懷特島(Isle of Wight)發現了由149塊骨頭組成的恐龍化石,是英國百年以來出土的最完整恐龍骨架;今年7月,古生物學者終於在學術期刊Journal of Systematic Palaeontology發表研究,指出這是前所未見的大型草食恐龍,起名為 Comptonatus chasei,化石可追溯到大約 1.25 億年前。
懷特島化石揭示了白堊紀早期恐龍的多樣性,且包含完整骨架,大概是這級數的發現才稱得上「意義非常重大」吧。現在香港這片恐龍化石又如何?我看遍政府新聞和各大港媒報道,原來官方連恐龍是什麼種類也未知道,即是說,如果有人問甯漢豪,「這恐龍到底是鬼鬼祟祟走來走去那隻,抑或呀——呀大叫那隻」,她也答不出來,請問如何交代是什麼「非常重大的意義」呢?
更好笑的是,媒體引述中国專家的推斷,居然說「恐龍可能是蜥腳類恐龍或鳥臀類恐龍」(注1),對於識者來說,這根本是廢話。友人Zeke昨晚也寫了短評,指出考古生物學主流根據盤骨結構,把恐龍分為兩大類,即「蜥腳目(Saurischia)」和「鳥臀目(Ornithischia)」,所以恐龍必然是二者之一,根本無需專家「推斷」。(注2)這樣的專家推斷,令我想起多年前某足球評述員說:「十二碼有兩個可能性,一係入,一係唔入。」
若要說這塊恐龍化石對香港公眾有什麼「重大意義」的話,我覺得焦點應該落在「中国專才」之上。香港發展局的新聞公報說:
「發展局古物古蹟辦事處(古蹟辦)今年三月接獲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通知,赤洲的沉積岩可能含有疑似脊椎動物化石後,發展局隨即邀請古脊椎所的專家來港進行野外考察、化石樣本研究,以及建議管理方案和商議後續工作。」(注3)
官方公報這個寫法,很容易讓大眾誤以為化石是今年初才發現的,但根據星島、Now新聞等港媒報道,甯漢豪自己在記者會透露,原來「漁護署早在幾年前已在西貢赤州發現該塊化石」了,她又說:
「漁護署的同事找到這些化石,但未知是哪種脊椎類動物、是否真是脊椎類動物?我們剛巧2022年與內地簽了框架協議,因為內地在這方面有很多專才,如何推動我們的文物保育,我們一找內地,他們介紹了專家給我們,真是有古脊椎研究所,很專門的,立刻派專家來。專家都不是一看就知,都要抽點組織化驗,八月就確立了。」(注4)
我有點不解,中国大陸專才「抽點組織化驗」,半年內就權威地「確立」到是恐龍(儘管完全不知道是什麼恐龍),但漁護署發現化石幾年,難道全香港真的找不到一個專家做化驗,必須呈報給「古脊椎研究所」才能一錘定音?昨天發展局還隆重宣布與「古脊椎所」簽署了「關於深化地層古生物及史前時期遺址領域交流與合作的框架協議」,看來中国專才們又有大茶飯食了。
圖/ 國產凌凌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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