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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睎乾十三維度】除了踹飛阿嬤,怎樣堅持不讓座?

台北捷運「踹飛阿嬤」事件,這兩天成了港、台網民茶餘飯後的熱門話題。事緣一名雙手拿滿物品的73歲婦人,在捷運上無視其他空位,執意要求一個坐在「優先席」、手持三宅一生提袋的男子讓座,其間還一再以袋子甩向對方。結果「三宅一生男」忍無可忍,在她再次把袋甩過來的時候,一腳把「甩包嬤」踹開,令她當場跌坐在背後座位上。

(「踹飛」片段:https://www.instagram.com/reel/DPNOv8mDQ4O/ )

據台灣網民討論,這「甩包嬤」是所謂「慣犯」,即使有其他位子也不坐,偏要坐在優先座的人讓位,當中還包括孕婦和小孩,但看見男人坐着,她就不敢惹事。今次只因誤以為對方是女,她才斗膽甩袋子「欺負」,誰知一腳踢在鐵板上。看新聞,這阿嬤原來是通緝犯——因竊盜判刑55天,她未予理會,於是被警方通緝——今早已經在便利店被捕。

公共交通工具上的「優先座」,原意無疑是好的,但實施後紛爭不斷,常常聽聞老人與年輕人為此吵架,在港、台更分別被戲稱為「批鬥座」、「格鬥座」,爭議之大可想而知。衝突的因由,說到底也跟華人的敬老文化有關:許多人以為年長就需要尊敬,卻不明白年齡往往也是卑鄙者的通行證。

西方人當然也會關懷老弱,但重點不是老,而是弱。比方說,在巴黎的公共交通工具上,老人從來不是優先的讓座對象。優先座(places prioritaires)該讓給誰,巴黎大眾運輸公司 (RATP) 早就白紙黑字列出次序,完全無需爭拗。以下是RATP公布的讓座順序:

1.戰爭致殘人士及傷殘軍人

2.失明平民
3.工傷致殘人士
4.站立困難的殘疾平民
5.孕婦
6.陪同4歲以下兒童的人士
7.殘疾平民(無特別說明站立困難者)
8.持有「站立困難卡」的人士
9.75歲及以上長者

老人排第9,只能敬陪末座。換言之,那個73歲的「甩包嬤」到了巴黎,光憑年紀,就連要求讓座的資格也沒有。留意在法國人眼中,孕婦和陪同4歲以下兒童的人士(Personnes accompagnées d’enfants de moins de 4 ans),都比老人更值得讓座。就算像習近平早前所說,「70歲還是個孩子」,他們也肯定不會弱小如4歲小童。

話說回來,萬一有天你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也被一個蠻不講理的「甩包嬤」纏上了,該怎麼辦?先講我自己吧。我一向喜歡站立,所以你想坐就讓給你,不至於為了爭位而起飛腳(這樣做也很可能惹官非)。但我有朋友遇過類似的事,則選擇用「另類」方法解決。

她某天身體不適,在優先座上閉目休息,突然感到腳跟被什麼戳了一下。睜開眼,見是一個婦人,拿着傘子站在面前,傲然命她讓座。友人見她穩如泰山站着,年紀又不似很大,考慮到自己的身體狀況,實在不想讓座。為免爭吵,友人先用凌厲的眼神,盯着婦人的臉數秒鐘,然後木無表情掏出錢包,拿出一個一元硬幣。之後她站起身,把硬幣丟在座位上,微笑着說:「你坐!」

那婦人看到她一連串詭異動作及表情,非但沒有坐,還下意識退後一步。友人再說一遍:「你坐,你坐!」婦人面露一副「你這人很可怕」的表情,便撤退到車廂另一邊了。然後友人若無其事把一元硬幣放回錢包,坐在原位,繼續閉目休息。嘴角應該還掛着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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