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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睎乾十三維度】談「自決」— 瓊瑤留給我們的生死課

昨天乍聞瓊瑤「翩然歸去」,一開始是驚訝,想不到這位向來精神奕奕的老太太有此決定,繼而轉念一想,這樣轟烈而戲劇性的告別確實很瓊瑤,也算符合她的一貫形象。

瓊瑤之死,有人覺得已深思熟慮,不該稱為「輕生」,以示尊重。那叫什麼好呢?有人呼為「自主死亡」。我反而想到一個詞:自決。不是開玩笑,「自決」在古文原本解「自殺」,現在兼有「自己作決定」意思,一語雙關,正可用來形容瓊瑤的抉擇。

但不管怎麼說,也無法否定事件本質,還是自殺。至於瓊瑤的行為可否跟「安樂死」扯上關係,我認為也值得探討。不禁想起一個可資比照的例子:2022年,法國新浪潮電影代表人物尚盧高達(Jean-Luc Godard),也在瑞士家裏以「輔助自殺」方式告別人生。在瑞士,這樣做是合法的,所以一般人皆視之為「安樂死」。

事後,家人稱高達沒病,只是筋疲力盡,而其法律顧問則表示,高達是受到「多重致殘病狀」折磨。高達死前狀況不得而知,但一般來說,要符合安樂死的資格,理應是長期及末期病患,健康無法復原,活着也只是徒然受苦,這情況下,在法律和道德層面上才無可挑剔。

如果高達根本沒有病,僅僅因為「心太累」就了結自己,似乎更適合叫自殺,而非安樂死。同理,瓊瑤「翩然」而去,若非因為患了頑疾痛不欲生,而是純粹不想經歷「生病、出入醫院、治療」、「插管維生」的階段,於是超前部署解決自己,那也不太符合安樂死的定義吧?

拋開一切詩意包裝及浪漫修辭,我們該如何看待一個老人的「自決」呢?這不是三言兩語可以解答的問題,我只想到一部奇書,認為值得參考,就是十七世紀英國玄學派詩人鄧約翰(John Donne)身後出版的《力致之死(Biathanatos)》,書名是古希臘文,由「暴力」和「死亡」兩字合成。英國文學史上,它是破天荒第一本為「自決」辯護的書,洋洋灑灑寫了200頁。

相信在鄧約翰之前,從未有人這樣詳盡地思考和分析過「自決」的正反論據。先從詞彙開始說起吧。鄧約翰在1608年撰寫此書,五十年後,英文才有「suicide」一字。當年,若要表達我們所謂「自殺」,英國人通常說「self-murder」,但鄧約翰覺得這個字太負面了,便改用中性的「self-homicide」代替,指稱所有形式的自我了斷(不管背後動機為何)。

當時的主流觀點,認為「自決」100%有罪,且無可寬恕。但在鄧約翰看來,「罪」是對自然法則、理性法則及神聖律法的違反,尤其是神聖律法——「自決」之所以是錯,不在於令活着的家人傷心,或影響社會風氣,而在於違背上帝旨意。鄧認為,即使很多自決的情況是罪,但也有一個例外:為了榮耀上帝而死(像那些殉道的基督徒)。

看到這兒,你大概已發現鄧約翰的論點,在現代人眼中已很過時和保守。他名義上在為「自決」辯護,但根據他的講法,絕大多數情況,包括中止疾病煎熬的「安樂死」,都顯然跟榮耀上主無關,所以這類「自決」統統是錯。

不過此書寫到最後一部分,千里來龍,卻結穴於一個石破天驚的觀點,或者說,鄧約翰寫整本書的目標,可能不是為「自決」辯護,而是要帶出這個有點「異端邪說」味道的觀點:耶穌基督也是「自殺者」!耶穌依從上帝意旨而死,固然無罪,但他不抵抗、不逃避,種種抉擇和行為,根本就是「自決」的表現。

阿根廷作家波赫士讀了鄧約翰這本書,非常震撼。他認為按照鄧的思路,這意味着全知的上帝在開天闢地之前,已預知兒子會死於十字架上,那麼他創造天地萬物的意圖,豈不是為了搭建一個舞台讓兒子死去?在鄧約翰《力致之死》中,波赫士處處看到這樣的一個神,祂「創造宇宙,是為了創造自己的絞刑架(fabrica el universo para fabricar su patíbulo)」。

然則在波赫士眼中,太初以來第一個「自決者」原來就是上帝!這樣說,未免太搞笑了吧?今天較保守的基督徒,恐怕都無法接受這種離經叛道的講法。但看完這些討論,你可能會覺得「死亡」和「自決」這些話題,其實比你想像的更有趣,甚至還帶點意想不到的幽默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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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說:「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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