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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睎乾十三維度】宏福苑亮燈,卻照不明真相

大半年來據稱斷水斷電的宏福苑,在6月22日晚上,忽然有大樓亮起了燈(見附圖),更被附近居民拍下照片影片,上傳到Threads。拍攝者驚訝地問:「點解今晚會著左燈?」這問題其實不難答,像電影對白所說:「有燈就有人。」有人進入大廈,開燈,自然燈火通明了。問題是:誰入大廈?進去幹什麼?

看到拍攝者在留言區說自己查詢後,得到的答覆是「今晚有人上去做嘢」,但到底做乜嘢,由始至終無人說得清。奇怪,宏福苑居民至今未能返回家園,不知名人士卻可以進入大廈,在夜裏進行不知名的工作。過了一整天,依然未見有媒體報道,或有人向政府正式查詢(補記:6月24日早上終於有報道,警方說工人收工後沒關燈)。難道大家都見怪不怪?

就在同一天,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宣布,不會向特首建議轉為法定調查委員會,理由包括法定委員會需時太長、影響其他法律訴訟程序、拖慢追責進度等——原來法定調查委員會「成事不足敗事有餘」,那麼大家該多謝陸主席沒建議把委員會「降格」了。然而這個決定卻令許多人失望,尤其是期待委員會查出真相、為死者討公道的宏福苑居民。

眾所周知,不轉為法定調查委員會,就沒有法定權力傳召某些規避責任的人,如民建聯區議員黃碧嬌。她曾任宏福苑舊法團顧問,居民多次在聆訊中指她於街站收集授權票,聯合黨羽在業主大會力撐委託「宏業」進行天價大維修工程。獨立委員會透露她曾三度提交書面回覆,均否認收受利益(咁當然係否認啦)。

近年屢次擔任警方及政府「代言人」的《星島頭條》,日前引述所謂「消息人士」,為陸啟康不建議升格的決定護航,稱法定調查委員會就算有權傳召黃碧嬌,她也可以行使緘默權或答非所問。「消息人士」說:「基本上召佢上嚟,除咗羞辱佢之外無其他作用,等市民出啖氣。但可能有反效果,拖長整個程序。」但想一想就知道,這說法根本站不住腳。

被法定調查委員會傳召的人,不能直接拒絕回答問題,那是藐視罪,是犯法的;答得迂迴閃縮,正好顯示自己身有屎,反而不是問題。何況作供內容經委員會盤問、核實及交叉比對後,大眾往往能夠發現被傳召者前言不對後語,甚至公然撒謊,作用又豈止「羞辱」那麼無聊?書面回覆跟公開作供的效果,完全不能同日而語,《星島頭條》引述「消息人士」,似乎只想保護黃碧嬌而已。

讓我舉一個現成的實例吧。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去年巡查宏福苑前,習慣預先把檢查範圍和時間通知顧問公司鴻毅,客觀效果上(事實上亦然),等同讓鴻毅有機會向承建商宏業通風報信。公眾紛紛質疑ICU為什麼要這樣做,政府就馬上一錘定音,聲稱ICU必須預約註冊檢驗人員(RI),否則去到現場也是白跑一趟,不能完成檢查。

結果呢?ICU高級屋宇保養測量師古小平到聽證會口頭作供時,似乎不小心推翻了官方講法,爆出完整真相——ICU原來沒有預約到宏福苑工程的RI,只是約到一個所謂「RI代表」。更荒唐的是,古小平被杜淦堃資深大律師反覆盤問後,不知道是否說漏了嘴,甚至承認就算ICU不預約,直接衝到現場突擊檢查棚網也是OK的。(詳情可參看文末列出的相關文章)

如果大家認真比對政府當初的官方說法,以及古小平後來的口頭供詞,就會發現兩者自相矛盾,一定有人在說謊。如果單靠書面答覆,說謊者就不容易露出馬腳了——真相,必須透過突如其來、直攻要害的反覆盤問,才有可能被發掘出來。讓黃碧嬌書面答覆,跟預約檢查棚網有何分別?只會令人覺得是有意「放生」。

委員會不升格的決定之所以令人失望,甚至憤怒,是因為某些本應站出來接受公開質詢的人,最終可以一直龜縮、置身事外;某些本應被追問到底的問題,最終亦被書面答覆避重就輕地帶過。宏福苑的燈突然亮起來,但圍繞這場大火的真相,反而變得更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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