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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言】藝術無價?- 黃美玉

前年當梵高的作品以117.2百萬美金投標時,我覺得這是很大的諷刺。 當年在倫敦進修藝術時,我曾說過我不要做梵高,我要做畢家索;因為我不想自己死後作品才有價值﹗

我曾經見過某機構有資金可以申請,於是我便計劃一個多元化的展覧及文藝活動。怎料我只是為藝術家爭取每位一、二百英鎊展出他們的作品時,那個機構竟然認為物非所值﹗他們不明白為甚麼要付費給藝術家在他們的會址展覽,機構提供免費場地讓藝術家展示作品,甚至出售已經是恩惠。

究竟藝術是否無價?我們怎樣去定價一件作品?甚麼時候人們才肯重視藝術家和他們的作品呢?

二十六年過去了,我的作品值多少?如果用錢來計算,很多買家和展場已經賺了。

多年前,有朋友從事電腦行業問我:「你們藝術家明知不能靠搞藝術維生,為什麼仍然堅持?」這是很多藝術家仍然在掙扎當中。英國有不少行業先後罷工,甚麼時候輪到藝術家呢?

試想想有一天所有藝術工作者都停下來,藝術館和博物館沒有藝術作品展覽,電影院沒有電影看,音樂廳沒有音樂表演,廣告商沒有平面設計師的創意,世界會是一個怎樣的地方?其實我們的生活與藝術是息息相關的。

說從事藝術工作不能維生是因為有很多人不重視藝術,也不肯付出代價;一味要求藝術家做廉價勞工,甚至是義務性質地默默貢獻。我們可以同樣要求律師或會計師免費提供服務嗎?

過去十多年英國中央政府緊縮財政,地方政府同樣減少開支。很多時候首當其衝的就是藝術與文化部門,好像這些是可有可無的東⻄,無關痛癢。

做人如果只求三餐一宿那麼便很容易了,我們和一般的動物沒有什麼差別。

可是人有更多的要求,除了基本需要外,我們都要更高層次的滿足。

藝術不但有美的元素,還有求真的意義。藝術與抗爭可以是相輔相成的,香港2014年的雨傘運動 和2019年的反送中運動就是很好的例子。一個特色的視覺形象,勝過千言萬語。

藝術碩士畢業後,我想留下來便要有工作簽證。有幸找到一份社區工作,開始在英國札根。初時,我計劃每年開數次展覽。慢慢地,全職工作基本上佔據了我的精力和時間;在創作上未能完全發揮。

十年後,我知道在不利的政府政策下,我不會找到高薪厚職。於是決心只做兼職,重新同步發展藝術創作。自問這麼多年來,我對英國的藝術與寫作都有一份貢獻。

請不要誤會藝術家是斤斤計較的。最近,有近二十位在英香港藝術家捐贈作品給香港監察籌募經費,繼續為香港發聲。

如果我們想藝術家持續創作貢獻社會,盡量考慮在金錢或其他方面去支持他們吧。藝術本身就是工作,餓著肚子的藝術家又如何創作呢?

現在除了個人創作之外,我也想與剛到埗或新一代的藝術工作者一齊合作,令我們的社區、英國社會,以至未來的世界都充滿藝術氣息。

附圖:作者為香港監察籌款而創作的《遍地開花》,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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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黃美玉

作者簡介:黃美玉是一位作者/藝術家/策展人/監製。她的作品早在八十年代香港發表;九十年代移居英國後亦繼續創作,出版個人藝術詩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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