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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婷思理】簡單回應一下 – 許穎婷

簡單回應一下。
十二月曾經是一個我很喜歡的月份,有得放假之餘,見到新一年的開啟總會覺得自己又長大了。

2020年12月我正式對外宣佈離開香港,2023年12月香港政府正式向我發出懸紅通緝令,前幾天又再在鄧炳強同李桂華口中聽到自己的名字,宣佈港府刊憲添加廿三條的部份條文於我身上,包括撤銷我的特區護照,以及切斷任何資金鏈。更甚,我的同事張晞晴連同其他我在社運及倡議工作上的同伴及前輩,都一同被以一百萬港元懸紅通緝。

“Why now?” 記者不禁要問鄧炳強同我們這些「潛逃者」。

中共出咗名喜歡趁洋人過節時行動,捉住外國社會停擺的時機以便控制輿論規模。今次列上增添兩名加拿大籍港人,想必也是想趁亂。選擇這個時候刊憲,動用到廿三條將我們七個人「升級」,無非想在一年後再提醒我們:他們並無忘記我們這夥人,而且會繼續用不同的手段「追捕我們」。簡啟恩仲想玩分化牌,強調我們任何一人若自動投案或揭發其他罪犯就可以減輕處罰。

港府㒰人似是要向北京交功課,就隨便諗條橋出來,可惜成效大極有限。自我離開香港後我就無再用過特區護照,在美國成功獲批政治庇護後已經無須再以特區護照出入境,而我在香港的資產也只剩一個荒廢了的兒童戶口,如果國安處要凍結或搶走小朋友的利是錢,悉隨尊便。其他幾位朋友大部分已有其他國籍或BNO護照,任建峰甚至無擁有過特區護照。鄧炳強則回應指任建峰「無護照同可否申請護照是兩回事,總之現在他想申請都無得申請」。那照局長的說法,香港政府要嚴懲外國政客,都應該要撤銷他們的特區護照才對,為何對我們七人和早前在英國已被「升級」的六人才有這種特權呢?實在荒唐。

港府官員及其喉舌時常稱我們為叛徒,但我想問,不屬又哪來的叛?好比一個剛空降接手公司的老闆,一來就認全公司的員工做自己仔女,要求他們效忠上司。我所屬的是一個自由的香港,而非一個被中共殖民統治的香港。我離開是因為那個我所愛的香港正被惡人催毀,而要捍衛她的人也注定要面臨壓迫。我相信對於很多香港人來說,那些正為中共作惡的官員才是叛港的人。

犯法的不是我,而是一直在違反國際公約的中共。被懸紅通緝及列為「潛逃者」,我一點也不覺得慚愧或者畏懼。我愛我的家、我的戰友。縱然現時國際社會對港府三次跨鏡懸紅通緝的回應力道尚算不足,我相信這些種種都只會成為我們變得更努力更堅定的原因。

這年來經常發惡夢,試盡各種回到香港被捕的場境,不知照鄧炳強的說法,可否說我是個有良知的人,但我並不需要向他們交待。睡得不好不要緊,但一覺醒來可以感受到屬於自己的肉體,能夠自主思想便足矣,我知道歷史正在見證我們勝利的經過,而我們只要繼續走下去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