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廿三條立法公眾諮詢即日起展開
- 將會訂立一條全新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
- 以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為立法原則之一
- 諮詢內容包括建議修改現行法例、把普通法罪行轉為成文法、亦會建議新的罪行
香港行政長官李家超,率領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及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周二(30日)召開「維護國家安全: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公眾諮詢」記者會,正式宣布展開公眾諮詢程序,諮詢期至下月底。
李家超表示,會透過訂立一條全新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來履行《基本法》廿三條立法的憲制責任,及落實《5.28決定》及《香港國安法》所規定責任及義務。他表示,會以「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即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為立法原則之一,其次是根據《基本法》及國際公約保障人權,依法保護權利和自由,並堅持積極預防,依法懲治危害國家安行為和活動。
李家超又指,立法建議考慮了香港的法律、實際情況和外國相關法律,並列舉了世界上不同國家都有根據自身的國家安全和需要,訂定必需的法律,例如英國最少14部、加拿大最少9部等等。他又指,諮詢文件內容包括:簡介憲制責任、立法原則、立法方式;又會講述需要修改現行法例、把普通法罪行轉為成文法、亦會建議新的罪行;又會羅列外國的國家安全法律,亦介紹現行法律制度機制的短板和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