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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非白衣人判刑|林卓廷車廂內被打 判囚3年1月

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7月21日晚,大批白衣人於元朗西鐵站無差別襲擊事件。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及另外6名「非白衣人」被控暴動罪成,案件周四(27日)於區域法院進行判刑,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審理。7名被告分別被判處監禁2年1個月至3年1個月,當中林卓廷判刑最重,囚3年1月,其中3個月與「初選案」刑期同期執行。

陳官在庭上表示,案發時閘內過百人,包括「白夜人」、「非白衣人」及未有被捕的人均屬參與暴動。陳官指,雖然林卓廷沒有參與暴力行為,但由於他有一定知名度,令他在案發現場成為聚集的焦點,使雙方對峙局面惡化,角色明顯。

林卓廷早前作供表示,自己留在現場是要保護市民,此前發帖是「嘗試敲起警號」。他表示自己當晚在網上看蘇姓廚師在元朗街頭被毆打,遂致電元朗警民關係組鄧姓警長,催促他「快啲做嘢」,表示會去元朗監察。

陳官反駁,林卓廷當晚致電鄧姓警長時,沒有要求警方派員保護他。陳官指林卓廷在案發時曾經辱罵「白衣人」,亦沒有呼籲群眾離開元朗站,有人在他附近射水及施襲時,他未有上前阻止,質疑他如何保護市民及化解衝突。

陳官以3年半作量刑起點,考慮到林卓廷因案件延誤5年內一直還柙,扣減5個月刑期,合共判刑3年1個月,其中3個月與「初選案」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刑期同期執行。

其餘6名被告,庾家豪判囚31個月,陳永晞判囚31個月,葉鑫昇判囚25個月,鄺浩林判囚31個月,尹仲明判囚28個月,楊朗判囚31個月。

案情指,2019年7月21日晚,大量穿黑衣的人到達元朗,其後與穿白衣的人發生暴力衝突,同時上環中聯辦外、維園等地亦有示威和騷亂。網上有片段顯示,當晚10時許,林卓廷抵達元朗站大堂,與約100名大多穿黑衣的人聚集,另一群不少於50名、大多穿白衣的人在閘外徘徊,部分手持藤條、木棍等。雙方互罵,演變成暴力衝突。有片段拍到,林卓廷被人打至嘴角流血,坐在車廂內等候治療。

棱角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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