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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澳港警潘志豪返港出庭 為「元朗」私了案作供

備受澳洲港人圈關注的移民澳洲的港警潘志豪,如期返回香港為一宗發生在2019年9月21日發生在元朗康樂路輕鐵站對面的一宗「私了」案件。潘志豪在該案開審後第二日出庭作供,列為第5位控方證人。辯方律師盤問潘志豪時指出,他在搜查被告家時被毀壞櫃門,之後在他的記事冊上卻寫沒有損毀物品,並要求被告加簽,而遭到對方拒絕。

該案在首日審訊時,均有香港傳媒報導,首日作供的主要是兩名被指遭「私了」的男子姚興強及另一名男子X。被告50歲的李姓女子,被指當日拳打及用易拉架攻擊男子姚興強及另一名男子X,及於警方上門拘捕時,涉把一對運動鞋由家中窗口扔出。李姓女子被控兩項意圖偒人,暴動及妨礙司法公正等4項控罪。辯方不爭議案發現場有暴動及襲擊,但爭議被告是否片段中的施襲者及暴動參與者。事主在7月3日首日作供時,承認口頭爭執期間曾推開路人,揮動打碎的啤酒樽,稱想「嚇吓佢(示威者)」,並反問「係咪嚇吓都唔得」。控方並提及就是次事件,事主曾於 2020 年 12 月被控普通襲擊,因有認罪協商獲撤控,被判守行為。

第二日審訊,控方傳召警員13705 作供,未有提及潘志豪的名字,並指他目前已經離職。潘志豪在庭上表示,他在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6月23日花了超過100小時觀看不同網上影片及閉路電視片段,尋找犯案人的身份,並在2020年6月24日前往被告家中搜查。潘志豪表示在搜屋過程中,沒有拆毀過被告家的櫃門。不過,辯方呈上照片,顯示有櫃門分別鬆脫、跌在地上、或是已經損毀,或是消失不見。潘志豪否認是由警方做成,但有留意到櫃門本身狀況不理想。辯方指出,潘志豪曾在記事冊記錄沒有物品遺失及損毀,並要求被告簽名,但被告沒有簽名,最後由第4名警員控方證人加簽。潘志豪表示同意。

該案首日審訊,《棱角》發現香港本地傳媒包括《東方日報》、《法庭線》等均有跟進報導,不過潘志豪作供的庭訊,則未見有任何香港傳媒跟進。該案7月5日進入第三日審訊,本案法官郭啟考慮過所有因素後,裁定四項控罪的表證成立,並將案件押後至2023年7月7日續審,屆時會處理結案陳詞。

目前正被國安處懸紅通緝的許智峯已表明會高調向澳洲當局舉報潘志豪,是一名有侵犯人權實質證據的香港警察,違反澳洲的價值及有國安疑慮,要求澳洲當局調查。據《棱角》掌握及目前可披露的資料,潘志豪現居昆士蘭的黃金海岸,有一位澳籍日裔太太及一對子女,他是以配偶簽證移民澳洲。雖然潘志豪的太太是澳洲公民,但若當局調查後屬實,移民局有權取消他的簽證,而不會影響他的家人居留澳洲。2019年,被指為中共代理人的中國富商黃向墨申請入籍期間返回中國大陸,在返回澳洲時被澳洲政府取消他的永久居民簽證,同時亦取消他的入籍申請,並禁止他再進入澳洲。

離散區議員發起全球舉報黑警行動

此外,目前流散各地的多名前區議員包括丘文俊、 許智峯、葉錦龍 、李文浩和郭子健等發起全球舉報黑警行動; 行動聯署人包括林兆彬、賴文輝、李賢浩、曾 杰、王卓雅、周偉雄和黎志強。他們呼籲全世界熱愛自由民主價值的香港人,舉報在香港反送中期間或之後曾經任職香港警隊,不管是哪一個部門或是職級,倘若知道他們計劃移民或是旅行,可以向他們通報資料。一切舉報人的資料,他們承諾保密處理。他們會積極跟進有關個案,並通過合適的渠道,將該檔案移交當地國家政府機關進行處理,而整個資料移交程序亦會符合當地的法律及規則。

棱角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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