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談香港學校「內地交流團」這盤大生意,我以為負責招標的教育局沒公開承辦機構的資料,但有讀者告知,在「香港政府一站通」可以找到教育局批出什麼合約。於是我按圖索驥,查到最近五年教育局向哪幾個機構批出「內地交流團」合約,名單跟我昨天寫的幾乎全同。
近五年,教育局分別向六間公司批出價值港幣572,932,660元的合約,讓它們組織中小學生「內地交流」活動。當中以「和富社會企業」所獲資助最多,約 2 億 5,300 萬元,其次是「華暢東方文化國際交流有限公司」,獲得約 1 億 8,200 萬元,之後是「香港青少年教育交流中心」獲得約 8,250 萬元,「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獲得約 4,450 萬元,此外「百利國際文化交流中心」與「亞洲旅行社」獲得的資助總額,分別逾720萬元及逾350萬元。
以下按資助金額為六個機構排序,並列出近五年每份合約的金額及總資助金額:
(一) 和富社會企業有限公司
5份合約:港幣 88,444,500 元、港幣 87,704,675 元、港幣 34,932,150 元、港幣 3,157,600 元及港幣 38,973,800 元
總金額:港幣 253,212,725元
(二) 華暢東方文化國際交流有限公司
5份合約:港幣 7,875,825元、港幣 130,925,400 元、港幣 5,543,850 元、港幣 20,410,650 元及港幣 17,144,240 元
總金額:港幣 181,899,965 元
(三) 香港青少年教育交流中心有限公司
4份合約:港幣 26,266,760 元、港幣 10,118,250 元、港幣 9,936,490 元及港幣 36,189,800 元
總金額:港幣 82,511,300 元
(四) 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有限公司
4份合約:港幣 18,855,225.00 元、港幣 7,119,375 元、港幣 8,742,370 元及
港幣 9,778,650 元
總金額:港幣44,495,620 元
(五) 百利國際文化交流中心有限公司
1份合約:港幣 7,246,000 元
(六) 亞洲旅行社有限公司
1份合約:港幣 3,567,050 元
資料來源:
「香港政府一站通」
「內地交流團」早在十幾年前已獲政府資助,但當時學生尚可自由選擇參不參加,人數有限,所以政府資助的金額也未算驚人。但近幾年中小學師生被迫「交流」,資助金額就水漲船高,例如華暢東方文化國際交流有限公司有份合約(叫什麼「同根同心─香港初中及高小學生內地交流計畫」),一筆政府資助已達1億3千萬元,還未計學生所付的費用,承辦公司可謂發過豬頭。
我昨天的文章已介紹各大機構的背景,唯獨香港青少年教育交流中心尚未查到,想不到今天按政府提供的公司地址一查,居然有個耐人尋味的發現。
香港青少年教育交流中心有限公司(Hong Kong Youth Education Exchange Centre Limited)的註冊地址,是「香港新界荃灣橫龍街78至84號正好工業大廈26樓C2室」,但神奇的是,我在「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網站發現,和富社會企業竟然提供相同的地址(見本文附圖)——查政府批出的合約資料,和富註冊地址實為「旺角彌敦道574至576號和富商業大廈25樓」。
「社聯」相關網頁:
讓我再講一次:去年2月底聖保羅書院杭州團死了一個學生,承辦機構正是香港青少年教育交流中心。
難道所謂「香港青少年教育交流中心」,即「交流團」最大受益者和富社會企業的分身?換個名就多賺一份錢,厲害!和富商業大廈26樓恰巧也有一間「中華青年交流中心(Chinese Youth Exchange Centre)」,似乎更彰顯了和富社會企業及香港青少年教育交流中心的關係。若兩家機構屬同一幕後老闆,光靠政府資助,這位老闆五年就透過「交流團」進帳超過3億元,將來更是「錢途」無可限量。這種穩賺的生意,不管爆什麼醜聞,就算天打雷劈,相信也是會做下去的。
奇怪了,特區政府近年常常巧立名目,把香港喚作什麼「國際xx中心」,但最成功的分明就是「国际交流中心」,為什麼沒有官員大大聲說好香港故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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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團」也有圍標嗎?
耶穌說:「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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